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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0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1-20 17:01   点击率:579打印】【关闭

 

新平县2020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

补贴申请发放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家庭的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规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努力实现本地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应保尽保。依据《新平县2020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29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新平县2020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行公告:

一、保障范围

(一)新平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往年申请对象和2020年已提交保障性住房申请对象的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和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租赁补贴计划发放200

(二)新平县规划区范围具体为五桂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不含头塘、麻栗树、丁片区五个小组)、古城社区(不含团山脚、阿波左、滑石板)、锦秀社区、纳溪社区、昌源社区(不含坡脚、老方寨、丫组、柒冲甸、鱼都莫、新农村)所辖区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新平县城有稳定工作、打工、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

  2. 在新平县规划区内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3. 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3374.5元(新平县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储蓄存款利息、各类社保金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

  4. 申请人需两人或两人以上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并在新平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

  5. 申请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不得有房产交易记录,以下情况除外:  

  6. 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故或灾害,可提供由居住所在

    地社区(居委会、村)出具的证明;  

  7. 因离婚财产拆分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可提供离

    婚证和双方就产权转移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且已按协议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  

      3、其他情况证明材料。

  8. 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申请新平县2020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由申请人向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租赁补贴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下载地址:

    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xpxzfxxgk/zfhcxjsj/  

    (二)审核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三)公示。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

    、保障方式和标准

(一)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往年申请家庭发放时间为20201月至12月;202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发放时间为20207月至12月,申请家庭需提供租房协议(合同)原件。

(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特殊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户、残疾户、低保户、市级以上劳模、孤儿、在档困难职工、烈属、伤残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的家庭发放标准260/;一般家庭发放标准:200/

(三)已经确认登记为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家庭成员,不再进行实物配租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125至29日。

(二)报名地点: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县住房保障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7023409。

 

                                                      新平县保障性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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