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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2-19 00:02   点击率:36打印】【关闭

 

 

因下列不动产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新平县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征收供应,并进行了补偿。为完善土地登记手续,需对土地进行注销,现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3月11日止。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3月1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振新路2号(新平县政务管理局一楼),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坐落

面积

1

新平县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新国用(2013)第120840号

国有农用地

新平县桂山镇桂山街道斗戛工业园区

10341.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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