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普通国道和县道养护管理权属整体移交的通知》(云交公路〔2021〕2号)文件精神,新平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新平县普通国道和县道公路养护管理权属移交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本次移交的普通国道和县道公路养护管理权属,现公告如下: 一、普通国道 (一)国道G323线K2278+660-K2314+588,即新平西至河口大桥(计35.928公里)由新平公路分局养护管理。 (二)国道G227线K3030+869-K3066+745,即大春河至河口大桥(计35.876公里)由新平公路分局养护管理。 (三)国道G323线K2267+490-K2278+660,即新平东至新平西段(计11.17公里)作为城市道路由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养护管理。 (四)国道G323线K2343+600-K2346+900,即戛洒大槟榔园至硬寨(计3.3公里)作为集镇道路由戛洒镇人民政府养护管理。 二、县道 (一)新三路主线X323530427线K0+000-K3.600,即太平桥加油站至桃花岛段(计3.6公里)作为城市道路由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养护管理。 (二)新三路戛洒联络线X645530427线K4+799-K6+010,即戛洒大槟榔园(红绿灯)至槟榔园(五岔口)1.211公里、K0+000-K1+499(戛洒江大桥-硬寨)1.499公里作为集镇道路由戛洒镇人民政府养护管理。 (三)X644大红山线(困龙河-大红山)K0+000-K6+492段6.492公里,XI21水塘连接线(水塘岔口-水塘镇)K0+000-K0+517段0.517公里,共计7.009公里由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养护管理。 以上路段内所含的桥梁、隧道、涵洞及相关养护设施均对应相关单位养护管理。 特此公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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