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件 (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1)公示 受理编号:X2YN202104170001 交办问题简述: 1. 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原生猪定点屠宰场于2019年6月因排污问题被吊销屠宰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至今仍在营业,废气和屠宰废水直排。 2. 该镇大开门屠宰场属黑作坊,多年一直违法排污。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8日、1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扬武镇主要领导及执法人员对新平顺荣食品有限公司扬武分公司扬武屠宰场、大开门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证,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 投诉人反映的“玉溪市新平县扬武镇原生猪定点屠宰场”是新平顺荣食品有限公司扬武分公司屠宰场,位于新平县扬武镇扬武社区,年屠宰规模为8000头生猪和400头菜牛,屠宰场占地面积约1900平方米场,于1997年开始建设并投运,2003年3月登记注册,2012年2月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屠宰场脱毛水采用土灶烧柴加热,手工脱毛;屠宰废水经8个废水沉淀池(总容积约100立方米)沉淀后外排;屠宰产生的粪便堆存在一个收集池内,由屠宰场外运给附近村民用作农家肥;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登记号:915304277972020475001Z)。2021年4月19日,扬武屠宰场屠宰14头猪,场区有异味,屠宰废水经沉淀池后外排。废气和屠宰废水直排部分属实。 2. 新平县扬武镇原生猪定点屠宰场于2019年6月因动物防疫、环保许可条件不符合屠宰政策等问题被取消屠宰许可证,现场调查时处于运营状态,至今仍在营业情况属实。3. 投诉人反映的“扬武镇大开门屠宰场”是新平顺荣食品有限公司扬武分公司屠宰在扬武镇大开门社区省道213线旁设的一个屠宰点。2021年4月18日,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该屠宰点已于2019年拆除,场地已进行了绿化,所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制定《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X2YN202104170001号)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4月26日前,依法、有序关闭该屠宰场。 下一步措施 1. 加强领导抓整改。为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扬武屠宰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和扬武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成员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和扬武镇抽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事务工作。 2. 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合力坚决完成整改。认真落实县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扬武镇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法依规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3. 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在严格按要求推进扬武镇扬武屠宰场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启动全县范围内全面排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治。同时,启动全县范围排查整治工作。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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