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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年审的 通 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5-20 16:05   点击率:118打印】【关闭

按照《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新平县各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01月至202012月期间,新平县域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

时间:2021531日至731日(现场年审节假日除外)。

三、年审方式

现场年审和网上自助申报年审

四、相关要求

请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内到县残疾人联合会财务室现场年审或登录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自助申报年审,逾期申报单位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按规定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人:潘      咨询电话:0877-701142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            

                 20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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