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1年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平县人民政府评审批复。为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1年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胡侦伟 项目地点: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10个村委会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1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项目覆盖114户403人,分别占全乡两类人员总户数及总人口的89.06﹪、92.29﹪,其余的13户28人因整户外出务工或无生产条件不列入本次项目实施奖补对象。 三、资金规模与来源 项目总投资25万元,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下达文号(新财农〔2021〕1号)。 四、项目实施日期 2021年6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2020年10月31日竣工,工期150天。 五、项目绩效目标 受益人口114户403人,其中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人数114户403人,受益两类人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六、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增加平甸乡114户403人两类人员家庭经济收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 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联系方式:平甸乡人民政府: 0877-7014431 新平县扶贫办:0877-701178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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