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新平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执行力,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使政府工作更加广泛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价格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于6月中下旬举行新平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新平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名额 (一)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名额为39人,其中: 1.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 2.消费者代表:19人; (1)社区居民代表8人 (2)城区教育单位代表1人、城区医疗单位代表1人 (3)工业企业、餐饮、宾馆、农贸市场及市政服务等经营单位代表8人 (4)离退休人员代表1人 3.经营者代表3人; 4.政府、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1人; 5.专家学者2人; 6.法律工作者2人。 (二)监督单位2人 (三)听证旁听人3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邀请产生。 (四)新闻媒体2人。 三、产生方式 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由县人大、县政协推荐,社区居民代表由桂山街道、古城街道推荐,教育单位代表由县教育体育局推荐,医疗单位代表由县卫生健康局推荐,工业企业代表由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推荐,餐饮、宾馆经营单位代表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农贸市场经营者代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市政服务经营者代表由县城市管理局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推荐。监督单位参加人、新闻媒体参加人、法律工作者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18周岁的新平户籍公民并对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代表一定的群体意见,能遵守听证会的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均可向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五、报名办法 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电话:0877-7011755,联系人:王为萍、普桂云; 邮箱:xpfgwsfk@163.com。 附件:新平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听证会 报名表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新平县城区供水价格与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