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新平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3日至5月28日,对发改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于2021年6月23日出具《新平县审计局关于1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建议,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结转结余资金47172.68元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体改与搬迁安置股对结转结余资金认真核实、清理。二是加强对所有移民资金的来源、用途进行全面清查。 2.整改结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和《新平县审计局关于14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决定》规定,已将结转结余资金47172.68元上缴省财政。 (二)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97759元的问题 1.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各股室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再盘点,并根据盘点情况如实填报固定资产使用确认登记表交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对登记表填报内容进行核实后汇总形成资产管理台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资产管理员根据实物盘点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补充完善及信息更新,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2.整改结果。县发改局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在财务及业务系统上进行补录;对使用人、存放地点进行了明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我们将认真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政府财务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单位资产管理能力。 2.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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