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2年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平县人民政府评审批复。为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按照《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2年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郭玉洪 项目地点:新平县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10个村委会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2022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项目覆盖31户116人,主要针对未解除风险的“三类”监测对象、2022年前三季度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人群及一部分家庭条件较为特殊的已消除风险户。 三、资金规模与来源 项目总投资5.4万元,属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资金下达文号(新财农〔2022〕53号)。 四、项目实施日期 2022年9月25日开始组织实施,2022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35天。 五、项目绩效目标 受益人口31户116人,受益监测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六、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 增加平甸乡31户116人两类人员家庭经济收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联系方式:平甸乡人民政府: 0877-7014431 新平县乡村振兴局:0877-7011786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平甸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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