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 《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 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听证报告已经新平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根据《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附: 关于《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报告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就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时-18时在新平县水塘镇社区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参加人 1.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记录人均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到19人、实到17人。 3.听证旁听人应到3人、实到3人。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建议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17位听证代表征对《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发言,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归纳如下: 1、该方案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支撑:一是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文件要求:“2019年底前,县城、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价格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0.85元,非居民不低于每立方米1.20元。此次调整的污水处理费在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二是《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分用户类别供水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则,此次居民用水价格仍然是按照原来的1.3元/立方米制定,符合水塘镇发展的实际;三是此次方案经过法律专家审核通过,希望尽量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保证该方案顺利实施。 2、此次水塘集镇供水价格的调整是基于经济不断发展、物价水平不断上升的实际,调整水价是十分必要的,此次供水环节的价格未作调整,希望考虑水务公司的收益,至少不要让企业造成亏损。 3、此次调价将污水处理费纳入水价组价中,对居民生活用水又实行阶梯水价政策,导致用水户负担增加,方案实施会比较难。为落实好国家水价相关政策,建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为保障今后供水需求,建议供水方做好供水设施供水管网的维修维护? 5、有政策支撑,对比新平县其他乡镇水价的执行情况,此次调整水价是符合水塘镇实际的。 6、水价调整方案里面涉及税率政策准确,符合国家税收政策。 7、弄清楚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1.3元这个价格的合理性。确保水务公司的收益在5.06%的收益率之内,居民用水分阶梯的水量如何划分的? 8、目前少数村民小组污水没有纳入集镇污水厂统一处理,建议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如执行统一标准,希望政府能帮助改善污水处理。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听证会后,经组织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评议,采纳情况如下: 1、拟采纳对水塘镇供排水价格进行调整。其主要理由是:为充分发挥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方面的作用,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水塘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确保供排水企业自我生存、生产的正常运行,弥补供排水公司亏损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以及落实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需要。 2、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居民实行阶梯水价政策和开征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对“居民用水阶梯水量的划分及价格的调整是否确保水务公司的收益在5.06%的收益率”的意见,县发改局在听证会结束后向代表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4、对于“为保障今后供水需求,建议供水方做好供水设施供水管网的维修维护?”的建议,县发改局已对水务公司作了明确规定,加强供水管网的维修维护。 5、对代表提出“目前少数村民小组污水没有纳入集镇污水厂统一处理,建议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如执行统一标准,希望政府能帮助改善污水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水塘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一步将扩大集镇污水处理范围,逐步将集镇周边现未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统一进行处理。 6、县发展改革局在听证会后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附件:《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修改稿) 2023年1月4日 《新平县水塘集镇供排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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