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3-09-06 18:19 发表于云南 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做好国家和云南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改革工作,确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业务办理顺畅,医保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2023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由个人自行向税务申报缴费。 二 2023年12月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继续延用缴费基数3973元。本人按10%的缴费比例缴纳,即每月缴纳397.3元。 三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至2023年8月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时选择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缴费金额为1589.2元。 四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到医保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参保登记,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至2023年12月。 五 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为确保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按时足额缴费。 六 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纳:通过“一部手机办税费”(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云南税务APP)进行缴费。 (二)线下缴纳:持身份证到参保地税务服务大厅窗口缴纳。 (三)注意事项:缴费时请认真核对信息,如有个人基本信息错误请及时与参保地医保中心联系,如有费款所属期和缴费金额错误请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 七 玉溪市各县(市、区)医保及税务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如下:
(黄春龙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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