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7号)
《新平县绿色低碳钢铁示范园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居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平县绿色低碳钢铁示范园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居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通告如下: 一、搬迁补偿安置对象。搬迁补偿安置共涉及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以搬迁时居住的主体住房为“一户一宅”为原则确定搬迁安置户数。 二、搬迁安置地块。搬迁安置地块规划于大开门社区居拉里下组南侧,东至规划5号路、南至规划3号路、西至规划6号路、北至老大新公路,面积35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宗地面积为120㎡。 三、房屋补偿及安置。搬迁房屋、装饰装修及其他建(构)筑物、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宅基地(不含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与安置地面积进行置换核算,大于安置地基面积120㎡部分按二类区集体建设用地标准给予货币补偿,户口不在本小组的搬迁安置户不享受本项补偿。安置类型为货币安置、建房安置2类。 四、《新平县绿色低碳钢铁示范园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居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新平县绿色低碳钢铁示范园扬武镇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居民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平县大开门社区大平地居民小组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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