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听证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0-15 17:10   点击率:129打印】【关闭

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于20249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举行《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农业农村局确定了拟对《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听证事项后,作了以下准备工作:

(一)发布第1号听证公告

202494日,县农业农村局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1),公布了听证代表、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2024913日前,确定了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听证列席人、听证记录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计25人,其中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3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18人,听证记录员2人。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914日,在新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听证会的公告》2,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名单等事项。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2024914日前,将听证会邀请函、听证会草案等材料送达参加听证会相关人员,完成起草并准备好听证会主持人材料、会前完成会场布置等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927日下午15:00时,听证会在新平县农业农村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存会同志主持,听证会应到会听证代表18人,实到会听证代表16人,实到会代表已超过应到会听证代表的三分之二,符合听证要求。听证会按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注意事项和会场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会参与人员基本情况;

听证主持人

李存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听证决策人员:

李存会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普金安  县种植业发展中心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法规股股长

听证记录人:赵曌、晏文秀

听证监察人:

严晓东  新平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顺英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

听证代表(16

夏维谦  漠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关越宸  者竜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方世贤  漠沙镇曼蚌村委会主任

   戛洒镇腰街社区居委会主任

鲁万忠  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平柑桔协会会长(县政协委员)

李向东  新平柑桔协会秘书长

朱锡正  新平县柑桔种植企业代表褚氏农业

刘红余  新平县柑桔种植企业代表鼎成农业

计连超  新平县柑桔种植户代表

李应有  新平县柑桔种植户代表

周宗楠  新平县柑桔种植户代表

付燕红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县人大代表)

沐云松  新平县种植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新平县种植业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

官文汝  新平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三)听证主持人介绍《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四)各位听证代表依次发表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解答听证代表提问和陈述论证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事项

(五)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监查意见

(六)主持人进行听证会会议小结

(七)听证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

三、听证代表对听证草案的意见

听证会上,16位听证代表作了现场发言,对《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部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归纳如下:

(一)参会的16名代表同意《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柑桔品种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其中11名代表无意见建议,5名代表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代表意见建议及问题

1.建议增加柑桔苗木如何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对企业的管理。

2.建议将草案第五条中新平柑桔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一句修改为新平柑桔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范

3.建议加入柑桔木虱、黄龙病防控管理内容,尤其是对散户管理。 

4.希望对于出现危害柑桔产业的下一步实施方案、条例措施尽快落地,进一步做好完善,特别是黄龙病的防控和周边散户黄龙病的治理。

5.问题:对于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已经明确到可以以相关部门对出现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否已经可以以此依据进行约束和制止,希望再查一下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是否出现情况的时候,有明确的条例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

一、对于柑桔苗木,《植物检疫条例》已有明确规定,按《植物检疫条例》执行即可。

二、关于将草案第五条中新平柑桔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一句修改为新平柑桔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规范的建议,下一步交条例起草工作组讨论。

三、关于柑桔木虱、黄龙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已有相关规定,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执行即可。

四、针对第十五条的问题,本条例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这些法律法规里面已经有明确的处罚措施,相关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处罚,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1015



上一篇:2024年10月18日书记县长接访日公告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公告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