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42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事迹: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走出地方特色生态文明建设之路,获4项省级以上荣誉,6名同志获市级以上表彰。 筑牢生态屏障。一是提升林长制治理效能,健全“3+3”责任体系,搭建智慧管理平台,落实“林长+”协同机制,全民参与打造新格局,科学巡林实现精准治理;二是城乡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争取到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2021年以来,实施中央财政造林、封山育林等绿化项目1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99%。三是稳固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四是珍稀物种保护实现突破,建立三级保护体系,哀牢山(新平段)西黑冠长臂猿、绿孔雀等种群数量可观,新物种陆续发现,保护率达100%。 创新发展模式。一是释放“三产融合”生态经济价值,文旅融合、林下经济、竹产业链式发展成果显著;二是金融创新释放制度红利,盘活资源,获省农发行贷款授信7亿元;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83.24万亩,推动抵押贷款。三是强化资源监管保障绿色产业发展。初步建立森林资源统一管护责任体系,做到资源保护率、违法图斑查处率、案件办结率、林地审核率四个“100%”。 凝聚社会合力。一是全民义务植树形成新风尚,十年累计参与植树人数超74.8万人次;二是生态文化宣传浸润人心,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联合学校开展教育活动;三是跨区域协作构建共治格局,落实三州(市)六县(市)森林防火联防机制,成立专家工作站,搭建“一站两院”林草合作平台,互助共荣。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来电来访接待时间为公示期内每天8:30—12:00,14:30—18:00。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河滨路53号 邮编:653400 电话:0877-70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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