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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新平县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与“先打后补”实施方案》《新平县2025年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于2025年3-4月、8-9月按照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开展了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强制免疫病种的集中免疫工作,并适时开展补免,按要求对免疫效果进行了监测评价,目前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 累计调供疫苗253.775万头只份(毫升),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388.23万头(只),其中猪口蹄疫免疫74.28万头、牛口蹄疫免疫12.45万头、羊口蹄疫免疫18.08万只、小反刍兽疫14.80只、禽流感免疫268.62万只,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 二、免疫效果评估 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情况:猪口蹄疫O型免疫抗体检测240份,抗体合格185份,合格率77%;牛口蹄疫O型免疫抗体检测305份,抗体合格223份,合格率73%,牛口蹄疫A型免疫抗体检测305份,抗体合格229份,合格率75%;羊口蹄O型免疫抗体检测473份,抗体合格383份,合格率81%;羊口蹄疫A型免疫抗体检测473份,抗体合格412份,合格率87%。 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监测:抗体检测473份,抗体合格467份,合格率98.8%。 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禽流感H5亚型(Re-13株)检测480份,抗体合格374份,合格率78%;禽流感H5亚型(Re-14株)检测480份,抗体合格389份,合格率81%;禽流感H7亚型(Re-4株)检测480份,抗体合格389份,合格率81%。 三、完善监督管理 加强免疫日常监管,定期查验“两案”,即养殖档案、免疫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养殖场(户)做好免疫接种、防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信息;对抽检的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国家要求70%以上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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