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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1-13 16:01   点击率:15打印】【关闭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玉财农〔202594号)文件精神,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文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新平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实施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6113202612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新平县新平大道28新平县农业农村局邮编:653499,举报电话:0877-7011268

特此公示。

 

新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113

 

 

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

(二)项目背景、立项来源

202522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的宏大战略布局中,畜牧业的稳定发展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件明确提出稳定生猪产能,促进平稳发展”,这体现了国家对生猪产能稳定的高度重视。生猪产业是我国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发展对于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玉财农〔202594号)文件下达新平县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9万元,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畜牧产业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使用此次下达的奖励资金159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在县域内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生猪防疫补助,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稳固全县生猪产能,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畜牧业企稳回升。

(三)项目预算安排政策文件依据

根据新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纪要研究决定,《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玉财农〔202594号)文件下达新平县奖励资金159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在县域内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生猪防疫补助,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稳固全县生猪产能,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组织机构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重大问题。小组成员如下:

 长:马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普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李文俊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蔡忠德 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员:何杭宇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罗福斌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县畜牧渔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兽医师

马金松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高级兽医师

白振强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兽医师

郭红佳 县动物卫生服务与疫病防控中心兽医师

 

 长:负责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的全面协调、指导、管理、督促工作。

副组长:负责拟定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监督并指导项目按要求落实落地。

 员:负责按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1.资金预算阶段(20261132026320日)

依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玉财农〔202594号)文件,将新平县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纳入预算。

2.项目组织实施阶段(202632120261231日)

3.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1)项目评审:在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上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第三方评审);

2)指标下达:待项目评审通过后,财政下达指标

4.补助申报发放程序

实施主体原则上采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全省智慧兽医信息化平台(云南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报系统,)及“云疫补”小程序(以下简称“ 申报平台”)申报当年补助。

5.具体措施

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9万元补助猪口蹄疫免疫。

1奖补对象

县域内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且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奖补标准

强制免疫周期内猪口蹄疫免疫补助2/头。

3)奖补条件

1.补助数量按照实际免疫数量计,包含但不限于存栏数、 出栏数、病死数等;

2.奖补申请与审核。申报主体通过申报平台提交补助申请上传免疫档案、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数据采集时间段:上一年度61日—本年度531日),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

4)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的补助名单、 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财政局。

5)项目验收。新平县农业农村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采取资料核查、系统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奖补条件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二、对应年度任务量和预算安排测算

(一)做好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9万元项目预算申报工作;

(二)202612月前做好2026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59万元兑付工作。

三、项目预期效果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县域内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且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生猪防疫补助,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稳固全县生猪产能,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企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全县生猪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生态化方向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稳定生猪产能与基础生产能力‌,确保生猪生产能力的长期稳定,增强抵御市场波动和疫病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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