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民族团结工作创建工作中的短板 ——新平县推进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的突出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1-29 14:11   点击率:38打印】【关闭

新平县于2013至2015年实施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2016至2018年被列为全省10个示范县之一,开展“率先发展、全面小康”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现已基本完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各项目标任务,具备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条件。

一、取得的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新平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使活动健康地开展下去,不走过场,历任分管领导都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对本年度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在分管领导的倡导下,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活动组织网络,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人大、县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创建示范县的指导工作。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统战部,由杨文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俊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落实。重点乡镇(街道)、村也相应建立起组织,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在建立组织的同时,分级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全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2.以民族团结文化工程构筑为抓手提升民族经济

自2013年开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宗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安排部署下,共实施了66个项目,其中民族特色村8个(南薅、大沐浴、南碱、漩涡、勒达、小黑达、大方达、朵舍宗)团结示范村7个(大槟榔园、塘房、新寨河、大上海、大斗门、库独木大寨、小坝多直过民族搬迁点)、示范户创建点17个(平寨、官竜、托竜、啊金咪、曼湾、曼李、龙树等)、民族经济发展示范项目7个(水塘万亩蔬菜新区开发、平甸西番莲种植项目、建兴香茹产业发展示范项目上、老厂生态牛羊养殖项目、水塘生猪交易市场三期工程建设、漠沙智慧农业示范园建设、平掌标准茶园建设),民族文化繁荣示范项目13个(《扬武烟盒舞挖掘整理保护》《花腰傣民歌保护与传承音乐》《水塘镇旧哈村拉祜族传统习俗跳哑巴抢救保护拉祜族》《哈尼族文字抢救保护》等)、民族关系和谐示范点13个和戛洒民族特色集镇(民俗体验区)建设。总投入资金64097.576万元,其中中央省市投入资金4376万元、整合部门和社会资金59721.576万元。201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39.6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7868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亿元,均排名全省自治县第一,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59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17元、分别位列全省自治县第二和第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55亿元,排名全省自治县第四,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22亿元、人均社会消费消费品零售额8296亿元,均排名全省自治县第五。

3.以民族团结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为让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各级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到外地考察学习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借鉴成功经验;二是于9-10月开展民族政策网络知识答题;三是于10月30日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晚会。这样的活动让全县上下齐力同心,社会氛围浓厚。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家庭等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党恩、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五个认同”已成为全县各族群众的共同意识和共同行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新平县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项目资金到位缓慢,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导致项目未能克期完成。如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省级资金匹配100万,需整合资金不低于350万,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省级匹配100万,需整合资金不低于500万。

(二)个别乡镇和部门仍有存在思想不上位、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导致工作推进进度缓慢。没把民族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对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存在偏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有所弱化。没有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建活动纳入发展总体规划,没有做到把创建活动与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

(三)全县创建活动发展不平衡,存在区域和部门差异,比如有的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为民族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但有的创建活动开展的方法不多,还存在创建活动搞形式主义的问题。

(四)宣传工作还有待普及和加强。一方面,宣传工作不能延伸到偏远山区,还存在宣传死角的问题;另一方面,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上,存在氛围不浓,没能使创建活动切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三、下一步对策建议

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深刻理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扣我县“建设云南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这一战略目标定位,继续深入和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县、生态文明县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项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的落实。  

(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对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目的认识,特别要教育少数民族聚居村的两委班子,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的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面工作,以发展民族经济,提高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做好民族工作,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针对个别地方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量化各项活动指标,定期检查指标完成情况,不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创建办要指导好创建工作后劲不足的单位或部门。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发挥宣传媒介的作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先进典型。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作用,根据活动需要搞好宣传,消灭死角死面。要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宣传品位,树立典型,让创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做到把每个阶段的活动宣传到位。

(五)不断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路子。特别是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引领全县不断拓展活动的新思路、新方式、新办法,使活动不断推陈出新,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解决活动陷入老套路的问题,努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高潮。

(六)自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我县每年只能实施少部分项目,但是我县共有1460个村(居)民小组,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分散、贫困程度深、点多面广,实施的项目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愿望,建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投入力度,争取每年能够实施3-5个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建设,让百姓深切感受到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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