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内质和顽强的民族精神,各民族的歌舞、服饰、节日、手工艺、饮食、婚俗、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山歌对唱文化内容丰富,绚丽多彩。 一、新平县民宗局传承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项目实施情况 2010年至2018年以来,我局共实施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8个。其中,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2个,省级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3个,市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3个,项目经费均为向上争取资金,投入经费总额为263万。 12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分别为:1.2010年由新平县民宗局负责实施的《新平彝族毕摩文化抢救与保护》14万元。2.2011年由新平县哈尼族文化研究协会负责实施的《哈尼文化抢救保护》15万元。3.2011年由新平县傣学学会负责实施的《傣族文字抢救保护》7万元。4.2012年由扬武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扬武烟盒舞挖掘整理保护》10万元。5.2013年由者竜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者竜乡人彝族手工造纸术》7万元。6.2014 年由新平县傣学学会负责实施的《花腰傣民歌保护与传承音乐》6万元。7.2014年由平甸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平甸乡白鹤彝族花棍舞打造》13万元。8.2015年由水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水塘镇旧哈村拉祜族传统习俗跳哑巴抢救保护》8万元。9.2016年由平甸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磨皮彝族文化传习馆》7万元。10.2016年由新平县哈尼族文化研究协会负责实施的《哈尼族文字抢救保护》7万元。11.2017由年由漠沙镇文化事务中心负责实施的《漠沙镇“蚌岗大鼓舞”传统舞蹈打造》10万元。12.2018年由新平县民族研究所负责实施的《新平县彝文古籍抢救保护》8万元。 3个省级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分别为:1.2012年由平甸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平甸磨皮彝族花鼓舞抢救保护》30万元。2.2013年由新平县民宗局负责实施的《年花腰傣原生态风情歌舞剧<花腰恋歌>》65万元。3. 2015年由新平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爱上俏花腰>拍摄 》35万元。 3个市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分别为:1.2013年由平甸乡文化事务中心负责实施的《平甸乡白鹤石头村彝族狮子舞》9万元。2.2015年由新平县民宗局负责实施的《彝文文献普查及数据库建设》4万元。3.2017年由者竜文化事务中心负责实施的《彝族核桃油传制作工艺传承》8万元。 (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项目成果及成效 我县高度重视挖掘、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多种方式保护民族文化,积极向上申报民族文化专项经费项目。自2010年以来,通过各项目的实施,使得部分民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挖掘和保护。表现在:一是民间民族歌舞、音乐、工艺等传习广泛开展;二是民族语言文字培训覆盖面扩大;三是民族古籍文献的搜集、整理,民族音像的出版取得成效;四是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各地不断建起民族文化示范点,如磨皮彝族花鼓舞文化展示馆。五是通过民族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使得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充分结合,不断涌现出各式特色少数民族村落,如花腰傣原生态风情歌舞剧《花腰恋歌》展演点大槟榔园小组。 二、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强势文化和现代城市文化的影响,加之人们生产与生活方式的转变,导致某些传统文化渐渐欠去了生存的环境,一些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正逐渐衰退。当前传承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还需过“五关”: (一)总体规划缺失。目前,全县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共计193家,其中,网吧34家,歌舞娱乐场所69家,儿童游艺、电子游戏单位11家,书刊出租、零售单位21家,印象制品出租、零售单位10家、电影院3家,打复印刷单位48家,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全县共有执法人员31名。我县初步形成了发展速度快、场所分布广、门类品种较全的文化产业,但我县的文化市场区域间发展很不平衡,桂山、扬武、戛洒、漠沙、建兴、水塘六个区域集中了全县近三分之二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以“小、散、差”经营主体为主的市场格局仍未打破。 (二)专业人才匮乏。文化产业是高投资、高收益、高风险的产业。文化生产的巨额投资以及文化产品销售的不确定性,一般经营者很难把握。一是一些部门个人存在重经济发展速度、轻民族文化保护的思想倾向,这是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传承与保护中遇到的重大障碍,导致部分年轻人把自己的传统文化看成是贫穷和落后的象征,他们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不会写本民族的文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时代的共性文化,一些独门绝技随着老艺人的离世而濒临灭绝加之各级工作机构薄弱,缺乏保护的长效管理措施,没有专门的保护机构、机制不健全,致使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二是对民族文化资源没有良好的管理办法,更缺乏宣传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保护与开发途径,这影响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和发展,使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后继无人。 (三)政府投入资金不足。一是政府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投入经费不够,没有专门的预算资金,另外对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相对滞后,传承人工作缺乏补助经费;二是少数民族地区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通讯设施较差,政府对少数民族乡镇、村文化活动场所长期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的落后、生产不发展无法保障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 (四)与社会化生产脱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没有真正形成新的产业,依托民族文化资源来带动旅游业的发展力度不够。由于缺乏资金及人才,民族工艺品未形成规模,不能拓宽市场,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的制约,如刺绣、竹编等大部分作品只能在家通过家庭作坊销售,生产能力弱小,大批订货成品无力承接。 (五)民族主体特色不明显。表现在传承意识淡化,彝族傣族优秀传统文化面临濒危失传。民族文化的传承利用主要通过语言文字来传播,语言口传是基本形式,文字的产生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志,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克服了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扩大和完善了语言的交际功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汉语文电视、广播节目、报纸、杂志、手机电话等进入千家万户。特别是各民族之间的长期交往和交融,各族语言接触频繁,形成了不同语言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层次的语言接触画面。新平彝族、傣族语言文字也不可避免的受汉语文的接触和影响,使得少数民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习惯于使用汉族语言文字,本民族的母语功能地位随之发生变化。加之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家长不得不放弃本民族语言文字及文化的传承,有的学校和家长甚至不准孩子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进入学校后的交流基本以使用汉语为主,较少使用本民族语言。原来主要使用彝语傣语交流的彝族傣族寨子逐步转向使用汉语为主,使用彝语傣语的范围和人数在逐渐缩小,会说本民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少。认识使用本民族文字的人就更为稀少,懂得使用彝文傣文的人基本限于民间的彝族毕摩和研究彝族傣族文化的人员。这样下去,两三代人以后,彝族傣族语言将“变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只存在于音像资料中。近几年来,我县在彝文傣文推广使用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收效不大,仅有机关、事业单位、旅游景区、景点、彝族傣族聚集区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及少数商店的标识标牌使用了汉彝傣、汉彝或汉傣文字标识,大型会议、重要活动使用汉彝傣三种文字布标的情况日益减少。彝文傣文的古籍文献流失、破损严重,彝族傣族集聚区母语面临消失的危险,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形势令人堪忧。 三、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机制,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全县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民宗、文体、教育等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有关制度,制定规划,明确措施及目标,根据总体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循序渐进,逐步实施,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氛围。发挥公共宣传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等媒介,向人民群众宣传少数民族传统文 化保护与传承有关知识及深远意义,改变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重视不够的现状,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保障。积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策引导,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民族传统文化项目进行资助。紧紧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筹资,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 施建设力度,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为民族地区群众开展传统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四)多措并举,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人才,采取培训、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现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加强民族文化教育,在有条件的民族中小学校开展民族民俗教育相关知识;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鼓励民族地区群众积极举办各类民族活动,努力学习和掌握技术要领,不断 加以创新,将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为全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培养后备人才。 (五)互促共进,推动民族村寨和民族传统文化事业共同发展。把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作为民族村寨的精神内涵来不断挖掘和提炼,积极建设特色民族村寨,丰富少数民族村寨的精神内涵,并不断加强在县内外的宣传展示力度,提升民族村寨的美誉度,引导社会各界更 加关心、重视和帮助民族村寨发展,促进民族村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从而夯实民族传统文化事业发展基础,有效推进民族村寨传统文化事业向前迈进,努力实现民族村寨的经济社会和传统文化事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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