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四突出”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创建成果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1-26 08:11   点击率:146打印】【关闭


一是突出日常检查指导,确保创建方向不偏。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推进会,明确各创建单位任务,压实创建责任;成立由民宗局局长任创建工作检查组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组定期下基层督促检查,深入创建单位走访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创建方向不偏。

二是突出经常教育培训,确保创建主线不变。组织创建单位分管领导外出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线,加强宣传教育;把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培训纳入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纳入党员日常培训学习议题,组织培训12场次。

三是突出经验亮点特点,确保创建创新不断。采取“N+民族团结进步”模式,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产业培养、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增收;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有效融合,改善各族群众人居环境等。

四是突出考核结果应用,确保创建成果惠民。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通过考核验收,营造良好创建氛围。通过创建工作开展,让成果实实在在惠及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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