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的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1-05 15:11   点击率:405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的公告》(2021第5号)等相关政策,现就2021年度新平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人员范围

个体工商户、被征地农民、有缴费能力和缴费意愿的城乡居民、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

二、新参保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户籍在新平的,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件件、身份证复印件,若户籍不在新平的,提供云南省《居住证》。

三、缴费基数与应缴金额标准

2021年共有25个缴费档次供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一经缴费人员确定,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申报核定方式

(一)自助申报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厅、12333手机客户端、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等自助终端自行进行申报核定(缴费标准及操作流程可搜索玉溪人社抖音账号关注查找)。

(二)窗口申报核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核定。2020年因确有困难暂缓缴费的,可以对2020年未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补缴需前往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服务窗口进行补缴核定。

五、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述方式申报核定2021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一)自主申报缴费。可通过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税费”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二)大厅实时现金、刷银行卡及自助终端缴费。到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税务服务窗口进行现金、刷银行卡缴费,窗口工作人员调取核定信息后征收,也可以到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个人核定数据,进行自主申报缴费。

六、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本年度申报和缴费,如需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也应在12月24日之前到经办机构窗口完成缴费申报并到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七、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经办机构:新平县社保局,联系电话:0877-7013100,经办地址:新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社保服务窗口。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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