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184号)和《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6号)文件要求,现将新平县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云南省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三)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处于存续状态,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五)申请人需持有云南省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并开通了金融功能。 三、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一)《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三)税务机关开具的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原件1份。 (四)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截图。 (五)不同人员类别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网上申请无需提供)。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或证件复印件1份。 3.返乡入乡农民工需提供务工地居住证复印件1份或务工地务工证明原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用工主体出具的务工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个人收入流水等)、户口簿复印件1份(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盖章页和本人页)。 4.就业困难人员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获得。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5000元。享受过原30000元或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本科和研究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本科、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 (三)国有企业在职员工创业不能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返乡入乡农民工持有的户口簿中户主页服务处所为:行政、事业单位和城镇区域的不能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申请方式 补贴项目实行自主申报。 1.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微信“就业彩云南”小程序→点击“办业务”→选择“领补贴”中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申领。 2.窗口办理: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877-7011808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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