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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等方式实现就业,进一步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现将新平县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补贴文件依据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社〔2024〕2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 二、补贴对象 (一)云南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七类人员(其中被征地农民,是以社保中心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库中记录的被征地农民名册为判断标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 三、补贴险种 补贴险种为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大病保险)两种。灵活就业人员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实际参加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予以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补贴标准依据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最低缴费标准的40%给予补贴,其他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按最低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 (二)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补贴标准 2025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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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险种(档次) | 缴费基数 | 2025年缴费额 | 月缴费 | 补贴60% | 补贴40% | 月补贴标准 | 年补贴标准 | 月补贴标准 | 年补贴标准 | 基本医疗(1-12月) | 4306 | 5167.2 | 430.6 | 258.36 | 3100.32 | 172.24 | 2066.88 | 养老保险(60%-100%) | 4357 | 10456.8 | 871.4 | 522.84 | 6274.08 | 348.56 | 4182.72 | 合计 |
| 9374.4 |
| 6249.6 | 补贴对象 | 1.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6.被征地农民 | 7.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 年缴费档次超过五档100%的,即年缴费金额超过17431.2元的,不在补贴范围内(2025年1—12月)。 |
七、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所需材料 (一)《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1.现场办理缴费的,提供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复印件。 2.通过手机和电脑端网络缴费的,提供社会保险缴费电子回单或到税务部门打印缴费凭证。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五)申请人的户口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 (六)《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及5、7页同时印在一张A4纸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七)《玉溪市灵活就业证明》(本人签字、社区盖章确认)。 (八)灵活就业单位收入证明及灵活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激活金融功能,保证能正常使用)。 (十)申请期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以上各类补贴对象,所出示的补贴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退回所有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资金。以上补贴所需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也就是缴费基数档次高于100%,即年缴费金额超过17431.2元,停止其社会保险补贴。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的,即1770×200%=3540元(2025年1-9月),1870×200%=3740元(2025年10-12月)。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获取就业援助对象身份的。 (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担任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六)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七)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八)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九)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 (十)正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 (十一)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民 监督委员会委员。 (十二)在职村医。 (十三)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的。(十四)已经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或5年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2025年1-12月内注销营业执照的,且到期还清“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要注销营业执照满一年才可以享受补贴外,其他人员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次月起计算补贴时间,若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与还款时间不一致的,以后一个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社会保险补贴开始日期从本人灵活就业登记之日起次月计算。 (三)就业困难人员自认定之日(公示通过之日)起,连续6个月及以上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的(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不得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此类主要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劳动者可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中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中下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通过“收入纳税明细”“纳税记录开具”功能,前往税务部门服务窗口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主要查看“申报日期”和“所得项目”。 若税务系统页面显示“您开具的纳税记录中没有数据,无需制作”。请提供页面截图的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手签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顺序:《就业创业证》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十、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到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属桂山街道户口的到青龙、凤凰、五桂、太平、亚尼社区社会保障窗口办理。 十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咨询电话:阮老师0877—7014483。 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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