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的通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6-11 16:06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做电商若干措施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返乡创业做电商积极作用,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级有关要求,现将新平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在新平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原则上不超过45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困难人员不限)。

(二)补贴标准:2026年每个优秀电商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电商创业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或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电商创业项目补贴。

二、项目基本条件

(一) 申请时市场主体登记6个月以上(含电商平台注册6个月以上),不超过5年,且正常经营。

(二)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创业主体为独资的申请人须是法定代表人;其他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创业主体为农民合作社的,申请人须为合作社理事长;村“两委”村监委人员创业的,可以申请。

(四)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重点聚焦新平高原特色农业电商创业项目等。

(五)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6个月的。

2.申请人在申请时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6个月的。

3.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4.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三、项目申报及材料

按自主申报原则,申请人于2026630日前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彩云南)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业务线上全流程办理。

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

(二)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三)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机构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权人凭证资料

(四)项目吸纳就业人员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协议、参保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吸纳就业人员3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和身份证明材料等

(五)创业经营数据相关材料,包括:电商平台注册页面和店铺主页截图、电商项目近6个月后台营收和订单量截图、店铺评分截图、店铺主营产品清单、物流发货数据、银行流水、货源采购合同、进货凭证等相关材料。

(六)项目模式创新相关材料,包括:自有商标、自有品牌、专利证书、自有加工场地证明产品加工合同、农户采购凭证、助农增收、获奖证书等

(七)创业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 内容含项目特色、 运营情况、带动就业、模式创新等)。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时间2026630日前)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填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并提供各类申报资料。

(二)县级初审、复审(2026731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电商创业项目库。

(三)市级会审、认定(2026930日)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综合佐证资料完整性、项目示范性、模式创新性、带动就业效果等因素,对县(市、区)推荐报送的项目进行会审,按程序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补贴发放时,申请人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就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资金不予发放。

五、联系人及电话

赵建兵    0877-7011808

 

附件:《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

贴申报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611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电商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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