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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玉溪市民生诉求一体化服务平台咨询、表扬类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7-02 16:07   点击率:0打印】【关闭
序号受理编号业务类型反映内容案件类别登记时间回复时间承办单位答复情况
1YNYX202506271786986912345新平县发布的通知:拓新路6月15日下水道改造开工;但至今都没有开工,我咨询是什么时候开工,我们好做准备,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咨询2025/6/27 10:01:212025/6/30 12:32:14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新平县桂山街道拓新路道路施工属于2025年正实施新平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目前因天气等因素其他道路暂未完工,且后续工程资金还未到位,拓新路暂不开工。
具体开工时间还未确定,确定后将会通过“大美新平”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2YNYX202506241784132312345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职工退休补缴医疗保险问题。
情况如下:我父亲在公司任职,今年年底即将退休,但是我父亲工龄只有二十年,根据政策需要补缴十年的医疗保险,请问补缴的金额是否由单位承担,还是由个人承担,依据什么政策文件?
咨询2025/6/24 19:25:352025/6/26 11:40:45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县医保局办理,现办理结果如下:根据《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玉溪市男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满30年,可以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条件而缴费年限不满的,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在职职工身份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障待遇,直到缴费年限满30年,再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以及《玉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的通知》规定:参保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退休时,单位可凭书面申请及参保人退休证明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单位有义务告知停保对象及时办理个人续保手续或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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