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5-11 20:05   点击率:32打印】【关闭

新平林情


四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510  

《玉溪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

将于6月1日起施行

《玉溪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3月23日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今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6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分五章二十九条,以森林法和有关国家、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立法依据,结合当前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化和创新,对保护区范围界定、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珍稀动植物种保护、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及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等一一作了明确规定,条例严格遵循“明定位、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强化对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有102平方公里,境内有较多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制定保护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性法规,是应对和解决保护区保护和发展进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必然要求,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筑成稳固的“绿色屏障”和“天然大型水库”、确保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发挥持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其无限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迫切需求,是提升公众保护意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打击狩猎、盗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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