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老厂乡林业工作站加强学习资源林政管理知识 为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老厂乡森林资源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破坏森林资源渎职犯罪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平安林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17年8月22日,乡林业工作站全体职工一起学习了老厂乡的资源林政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一是凡在林地上采伐林木的(除了竹子外),严格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得无证采伐,免收育林资金;二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需要在林地上建盖烤房、养殖场、房屋、建设工程等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办理临时用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按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严禁在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树根、挖中草药、采脂等破坏森林的活动;四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乱占林地、偷砍乱伐林木、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是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禁木材经营单位、个人收购无木材采伐证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严禁非法运输林木、非法经营木材,做到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六是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护林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果发现不上报,年底考核视为不合格;七是各村(社区)护林员要严格加强林地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不得隐瞒实情,把资源林政管理落到实处。 (老厂乡林业站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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