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强化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 力控农村党员涉林违法行为 近年来,从新平县纪检监察的案件审理和查处的情况得知,农村党员违犯国家林业法律法规案件多发,甚至呈现出只增不减趋势,2015年,新平县纪委在审理各类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中被司法机关查处的违犯国家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就占52%,引起新平县尤其是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近两年来,通过实施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打造制度牢笼、从严惩处等一系列的举措后,违反、触犯人员明显减少,取得显著成效。 就当时现状来看,存在农村党员违反、触犯林业法律法规现象高发的原因,主要是农村党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森林保护观念不强,甚至有些党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上山砍几棵树、顺便在田边地角开挖一点林地、随意占用一点林地、乱建一两处养殖棚、随便移植几棵树木等影响不大,林业部门不一定查得到。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严,失之于宽,加之违法成本较低,未能对该类违法行为产生有效约束,导致群众对林业法律缺乏敬畏也是案件频发的一个原因。 农村党员作为农村改革与发展最基层的“领头雁”和“先锋力量”,是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者、执行者和最终贯彻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法纪意识,培养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和宣传人,新平县大力整治,多措并举打牢农村党员的法纪意识。 一是加强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培养“不想犯”的意识。新平县要求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党纪国法教育,强化正面引导,依托廉政教育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党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突出“讲法纪、守规矩、转作风”等主题,对农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教育培训。同时,及时通报学习农村党员乱砍滥伐林木问题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充分认识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树木采挖移植管理等的重要意义。 二是健全制度,打造制度牢笼,构筑“不能犯”的机制。新平县林业部门加大森林资源监管力度,规范林木采伐管理,从根源上抑制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和蔓延,同时结合新平县少数民族居多的情况,各乡镇(街道)林业站结合本地方实际,出台符合民族地方特色的规章制度,用“土话”为少数民族党员上好“发条”。在此基础上,新平县倡议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建由党员组织、参与的义务或兼职护林队,队员按照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巡逻,向群众讲解森林法和最新的林业政策,遇见清明等易发生火灾时节,和林业部门一道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督促林木、林地管理,有力地促进森林管护和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是强化监管,从严从重查处,落实“不敢犯”的制约。新平县各级林业部门从林木生长周期长、森林资源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出发,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作用,在任何时候都不放松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各级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畅通信访、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农村党员违纪违法举报,对各种破坏林木违纪行为进行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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