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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林业局开展“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12月5日是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为进一步在本单位营造“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浓厚氛围,推动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发展,12月5日上午,新平县林业局召开90余人参加的干部职工大会,在传达学习《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布置安排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会议强调,现国家层面已出台《志愿服务条例》,这对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行为给予了立法规定,也为进一步做好志愿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需要长期不断地开展。 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着力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融合,可结合本职工作着力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上,结合当前开展的文明县城创建和倡导文明礼仪、关爱贫困人员、关爱老人、关爱山川河流、开展义务植树、绿化美化环境、清理脏乱差等内容上寻找切入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12月5日下午,县林业局在家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到古城街道进行“国际志愿者日”活动,活动中,先在古城社区召开了志愿活动动员会,然后分开三组进行活动,其中一组负责深入社区农户中宣传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另外两组分别组成义务清扫垃圾队,分别从古城社区与他拉社区交界处地段沿公路沿线、古城社区周围、小组中清扫、拾除白色垃圾等活动,参与活动人数累计有90余人;有些部门选择下乡为群众讲授林业生产发展的科技技术,培训相关人员,积极倡导建设绿色经济、爱护生态环境的美好愿景。 通过以上活动,充分发挥了每位干部职工的自愿志愿服务行为,并对以后继续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发扬奉献精神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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