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 为了认真总结新平县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切实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近日,根据《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年初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新平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状》规定,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联合组成工作组,实地深入,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的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评。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了资金使用、护林员履职尽责、档案资料、单位制度建设等事项,通过检查考核,全县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年度考核工作良好,但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地方没有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拨付兑付不及时、资金使用处理不够规范、巡山护林工作不够到位等问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对全县乡镇(街道)考核成绩作了排名,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要求立改立行。通过检查考核,对推动新平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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