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草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我国首部《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增进基层群众对《民法典》的了解。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的通知》(新治县办法(2020)14号)文件精神,7月13日上午,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借周一职工学习会之机,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学习宣传,局党组书记、局长普超云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共98人参加会议。 
会上,普超云同志从颁布意义、基本情况、核心要义、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民法典进行了解读。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编纂充分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顺应了时代发展,切实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民法典》与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把学习《民法典》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要落实责任,精准地开展学习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不断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自觉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要系统全面领悟“法理”,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积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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