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草局掀起《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学习高潮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04 15:08   点击率:107打印】【关闭

       近日,新平县林草局组织干部职工90余人学习《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文件内容(以下简称《条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嘱托与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条例》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出台的首部全面、综合、系统的地方性法规,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设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治理、促进绿色发展、促进社会参与、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8个章节,共66条。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生产、生活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新部署和新要求,明确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责任主体、保障监督和法律责任。《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通过学习,县林草局干部职工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条例》内容,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武装自己的头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新平县生态文明建设尽自己一分力,推进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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