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草局积极开展食堂、餐饮场所禁食野生动物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8号)精神,推进“倡导革除饮食陋习”工作,全面禁食野生动物。2020年11月24日,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森林警察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0人,对干部职工第二食堂、职中食堂、聚香园、农家小楼、青源农庄、志仙小吃、顺兴园小吃等城区部分食堂、餐饮场所进行实地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查阅菜单食谱、查看厨房食材、检查冰箱储存和翻看厨余垃圾等手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在被检查食堂、餐饮场所未发现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买卖、食用等不良非法行为。  在本次联合执法检查中,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时对城区新平一小、新平职中、万佳超市、和睦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了发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新平县森林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宣传单2000余份;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牌780块进行张贴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牌和发放宣传单,警示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文明饮食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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