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县办: 2023年,新平县林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全县林草中心工作,以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生态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林草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在《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治草。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年度计划,把林草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重要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督查反馈问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草改革、推动林草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理论学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4月17日周一例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建设效能》;4月24日周一例会学习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发治建设效能》;5月29日周一例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会精神》;7月10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了《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把握“六个必须坚持”》;7月13日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党组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讨论修改《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八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办法》。 (三)健全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不断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今年来,召开党组会研究新平县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新平县2023年绿孔雀栖息地保护修复及迁徙廊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53项“三重一大”事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到会监督指导。二是修改完善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加强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工作。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实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为我局修改、审查各类合同8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份;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分析研判5件次;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3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份;审查内部行政决策及规章制度1件。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今年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成立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对疑难复杂、违法情节严重或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多个法律条文的案件,由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截至11月15日,集体讨论决定林草行政案件14件。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11月15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林草工作信息92条,其中,《新平林情》信息86条、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领导信息4条。六是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以林权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我县山林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3年11月15日,接到涉林信访案件共7件,其中县纪委交办1件,县信访局转办2件,市林草局转办1件,来电反映3件,已全部办理。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林业和草原审批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和草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好”,做到便民利企、阳光高效。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同时我局认真做好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工作门户等平台的动态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加强与市级行业部门对接联系,梳理完善了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严格对照云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提出对《新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涉及林草部门的梳理调整意见并被采纳,下一步将编制公布清单中本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指导督促乡镇赋权事项和权责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认真核对完善《新平县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初稿)》中涉及到本部门主管的各类行政职权事项要素。 (五)推进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我县林草系统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3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加强行政执法,促进依法治林。我县重视加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今年4月,根据县委编办关于组建新平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通知,调整组建了新平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1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执法大队的组建后,开展了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综合能力培训,提升执法水平,为进一步依法查处毁林违法案件,保护好森林资源打好基础。一是强化多渠道排查案件。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以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群众举报、舆情反映等为线索,从严从快排查案件线索,查处森林督查、历年积案、部门移交、巡查反馈、乡镇(街道)移送等毁林违法案件。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结合新平实际制订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整合执法力量,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组建6个执法组和1个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督查整改组,分片区、分乡镇(街道)开展执行执法工作。截至11月中旬,调查涉林案件线索253件,立案171件,不予立案82件。立案的171件中已行政处罚152件,处罚违法人员153人/次,罚款1480414.24元,移送公安机关办理7件,正在办理12件。通过查办案件,教育了广大林农群众,林区治安持续稳定。三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分析梳理案情,选用具有典型的、针对性强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社会反应较强的典型案件,制作成宣传册,深入乡镇、乡村、社区、企业、单位、执法现场等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促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七)加大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新平县林草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周一例会等开展法治宣传学习贯彻活动。一是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力度。一年来,学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工作中用法。在平时工作中,广大职工严格践行法律法规,规范言行,将法律规定运用到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三是积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研究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具体任务和责任,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国际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普及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升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保护生态意识。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促进依法治林。 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一是3月3日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发放绿孔雀保护、陈氏苏铁保护、西黑冠长臂猿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世界湿地日等宣传单5000份;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野生动植物新名录等宣传册5000份;二是发放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严防外来入侵物种、野生动物危害防范知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科普宣传材料2000余份,三是发放《玉溪野生植物保护普法宣传画》10000份、宣传材料22000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袋1000个,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四是3月4日县普法强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林草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五是积极宣传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六是认真组织开展林草法律法规下基层活动。4月20日在老厂乡勐炳村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培训、5月10日在建兴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6月30日在平甸乡开展了2023年林业法规暨林政资源管理培训。七是积极宣传贯彻《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开展宣传60余场次,发放《条例》单行本3100册、宣传单340份、户主通知书3万份、彩色宣传单1.6万份、布标120余条、制作宣传录音碟14张,播放录音宣传100多场次,并通过新平电视台发布公告。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宣传,辐射全县6乡4镇2街道、124个村(居)委会、1489个小组,为进一步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的宣传舆论基础。八是积极宣传贯彻实施《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县森防指、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林草局联合下发《新平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作为宣传重点;2023年投入宣传经费18.4万元,订制并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林农防扑火手册》、宣传单、布标等宣传资料13万份以上,达到户均1份以上。发放户主通知书73000份,五彩旗3167套15835面,宣传手册30253份,悬挂宣传标语1605条,刷新进山路口、重点林区的宣传牌527块,出动宣传车(含摩托车)44143台次,发送短信12049条,撰写防火工作简讯258期进一步强化防火宣传。九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草原法律法规,发放科普宣传资料600余份,发放宣传袋200余只。 (八)落实出庭应诉,积极办理“三书一函”工作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今年我局没有出庭应案件。 我局认真做好“三书一函”的整改落实答复工作。1.我局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新检行公建〔2023〕20号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检察建议书提出的要求,一是组成案件调查专班对何家有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开展调查,于6月23日依法对何家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林地面积4915.4平方米(7.37亩)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处罚。二是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到戛洒镇新寨村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宣教活动。三是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草法律法规宣传,使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和林农群众能充分了解掌握现行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保护森林资源意识。2.我局收到县公安局新公提示函〔2023〕35号公安提示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组成案件调查专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于2023年11月7日对吴云学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涉案的树木(桫椤树)活树1株予以没收处理。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还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多,学习林草法律法规偏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林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清单具体问题研究落实方面做得不够。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法治建设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 (三)对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方法简单,灵活性不强,宣传培训满足于完成简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没有创造性地提升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林草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不足。目前,省、市针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较少,而我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执法知识,执法能力的不足严重制约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四)林草行政执法经费难以保障。因目前财政困难,没有执法工作专项经费,执法车辆、案件鉴定、差旅费等保障不足,对执法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第九次会议专题听取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落实具体责任人,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 (一)针对2022年度法治建设考评反馈“行政执法数据未按要求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的问题:一是压实责任,明确主体。按照谁审批、谁检查、谁执法谁录入的股室负责制,按行政执法的要求,及时将事项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录入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系统管理水平。加强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操作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录入精准,效能高效。 (二)针对“未报送2021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整改工作情况”、行政执法培训及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缺席”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以效能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利用周一例会和职工大会通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扣分点,加强各股室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和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请销假制度,对无故不参加会议和培训的干部职工,下一步将取销评优评先资格,确保今后不再出现无故不参会、不参训的情况发生。加强日常资料整理,完善工作台账,确保2023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针对“未按照《新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工清单》三级指标内容报送工作台账”的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加强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对上级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不及时或不上报的将加大责任追究,确保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成效,坚持杜绝“未按照《新平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任务分工清单》三级指标内容报送工作台账”的情况再发生。 四、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局主要领导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过问、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把法治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带动全局,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扎实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五、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是把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牢牢把握核心要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学、往实里走。二是结合林草实际,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创新普法形式,抓住“国家宪法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拓展林业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三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林业系统法治建设,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为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将建设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林草改革发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作出规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林草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和完成。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四)加大学法用法力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利用周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例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宪法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把学习法律法规、夯实法治观念作为增加领导班子工作本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第一能力来锻造,不断提高班子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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