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到新平县开展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6月21日,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一行3人到新平县开展林草种苗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共抽到新平源生园林绿化工程部、新平县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平铭元达商贸有限公司3家林草种苗企业。 检查组通过书面材料检查、与业主面对面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范围、期限、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标签、营业执照、名称规范使用情况、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检查企业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的真实性,营业执照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等行为,检查核实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通过检查,新平铭元达商贸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林木育种育苗,其余2家林木种苗企业经营正常,未发现违规行为。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提高了各部门协同执法能力,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优化林木种苗企业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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