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林木采伐前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保护修复和国家公园)的通知》(云财资环〔2023〕171号)及《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玉财资环〔2023〕148号),现将新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林木采伐前进行公示,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群众对该地块采伐的相关问题进行监督。 本次森林抚育总面积10000亩,抚育采伐林木蓄积6101.5立方米,按权属分:集体林分别位于古城街道1979亩抚育采伐人工公益林林木蓄积401.2立方米、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林木蓄积708.3立方米,桂山街道2397亩抚育采伐人工公益林林木蓄积1294.5立方米,平甸乡1483亩抚育采伐人工公益林林木蓄积317立方米、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林木蓄积319.2立方米,建兴乡77亩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林木蓄积20.7立方米,平掌乡2656亩抚育采伐人工公益林林木蓄积916.2立方米、抚育采伐人工商品林林木蓄积385.6立方米;国有林位于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1408亩抚育采伐人工公益林林木蓄积1738.8立方米。 采伐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0877-7011284,0877-7011197 附:新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作业设计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新平县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项目作业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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