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关于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封山管控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区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防火令、禁火令精神,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同意,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决定在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封山管控。 一、封山时间、区域。自2025年3月1日起至6月15日本轮防火期结束,对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磨盘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森林、草地及其保护区水平距离1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不含石门峡、茶马古道、金山原始森林、磨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实行封山管控,未经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压实各方责任。按照部门管理责任,保护区管护局将强化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面加强入山路口值守和巡山巡查,做好擅自进入保护区人员劝返工作。督促保护区涉及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措施,落实相邻林区火源管控措施,加强老弱幼智障等重点群体用火管理,坚决杜绝野外用火。 三、严肃追究责任。全县各族群众一经发现有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保护区管护局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保护区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特此通告。 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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