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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新平县林草局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全县林草中心工作,以加强依法治林、保护生态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林治草。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局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工作年度计划,把林草法治建设工作列为重要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草改革、推动林草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理论学习,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周一例会学习情况。1月6日学习了《关于废止<云南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行政裁量权实施基准的通知》;1月13日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3月31日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4月7日学习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4月14日学习了《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4月21学习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4月28日学习了《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5月12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19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则(试行)》;5月19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6月9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6月23日学习了《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8月4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云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8月18日学习了《政务数据共享条例》;8月25日学习了《理论视野: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文章;9月15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0月13日学习了《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10月27日学习了《王予波在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文章;11月3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11月24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局》文章。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三是党组会学习情况。2025年第五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了《瞭望·第一学习丨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文章。 (三)健全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不断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截至11月底,召开党组会20次,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共计71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到会监督指导。二是结合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重大行政案件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加强对林业和草原重大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疑难复杂、违法情节严重或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较大、涉及多个法律条文的案件,由行政案件审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截至11月底,集体讨论决定林草行政案件28件。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实行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今年,云南新宇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为我局修改、审查各类合同18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3份;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参与信访接待1次。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今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11月底,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林草工作信息302条,其中,《新平林情》信息88条、预决算公开信息2条、其他信息212条。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以林权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的工作为重点,积极预防林区各类案件发生,及时化解山林纠纷等矛盾纠纷,切实提高我县山林纠纷办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5年11月下旬,接到涉林信访案件共18件,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3件,省委巡视组交办4件,省林草局交办1件,市信访局交办1件,市林草局交办1件,县政府林地争议行政处理2件,县信访局交办2件,县综治中心交办4件。已办理12件,在办理中6件。深化“复议护企”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工作。2025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林业和草原审批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实现政务服务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100%,办理的林业和草原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次办好”,做到便民利企、阳光高效。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达60%,实现审批提速及时高效。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局属相关科室做好“双公示”、公共信用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归集共享,确保“双公示”数据报送质量及各类信用信息报送覆盖率,2025年共录入各类数据239条;同时依据每批次反馈的信用修复清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知到具体企业,指导督促协助其完成信用修复工作;积极配合县发改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营造诚信氛围,传播诚信理念。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新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我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方案,组织相关执法人员严格落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按照“企业安静期”的要求,应用“云执法APP”扫码入企规范开展检查。今年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到扬武镇、桂山镇开展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托省级协同监管平台,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同时,指导督促局属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站(股)按时报送涉企审批信息归集至该平台。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探索以承诺制为重点的极简审批,目前我局无告知承诺事项。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清理破除隐形准入壁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按照职责职能再次梳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形成206项目录清单。严格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改革、地方条例等情况认真梳理比对,提出对《新平清单2025年版》的梳理调整意见,今年我局在去年13项行政许可的基础上,新增1项行政许可(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五)推进执法改革,促进规范执法。我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我县林草系统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4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应用工作。按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办案平台使用人员信息收集、文号规则收集、 电子印模和手写签名采集等事项,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稳定。我县重视加强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新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机编〔2024〕55号),新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负责承担全县林草行政执法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市、县两级林草部门持续开展了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综合能力培训,为依法查处毁林毁草违法案件,保护好森林资源打好基础。为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工作,县林草局调整优化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抽调人员组建9个执法工作小组,配合三大队分片区、分乡镇(街道)开展查办全县林草行政违法案件。截至11月,执法大队接警数共101件,实际共排查涉林案件101件,经排查进行行政处罚95件,不予林业行政处罚1件。已行政处罚的95件中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1件,非法驯养、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4件,非法毁坏珍贵树种案件1件,毁坏林木案件3件,滥伐林木案件7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30件,擅自开垦林地案件47件,临时占用林地案件2件,处罚违法单位10个,处罚违法人员99人/次,罚款614877.48元。 (七)加大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周一列会等开展法治宣传学习贯彻活动。一是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力度。一年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工作中用法。在平时工作中,广大职工严格践行法律法规,规范言行,将法律规定运用到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三是积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研究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日历,明确普法具体任务和责任,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四是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月组织开展林草行政执法及文书制作培训,培训围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手册》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讲解了林草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巧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新平县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为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5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林草领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五是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分析梳理近年发生的案情,选用具有典型意义的、针对性强的案例,重点选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盗伐林木案、滥伐林木案、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等社会反响坏的典型违法案件,制作成宣传册。深入执法现场、乡镇、乡村、社区、企业、单位等以案释法宣讲发放。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依托政府网和普法网等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取得积极的促进作用。 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一是3月3日,在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围绕今年我国的主题“加大物种保护投入力度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新平县公安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桂山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在县城小花园广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科普活动,普及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引导全民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本次宣传科普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15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辆;共发放“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单,绿孔雀保护、陈氏苏铁保护、西黑冠长臂猿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古茶树保护宣传单,宣传袋等各类宣传科普资料2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科普活动还于3月6日在戛洒镇街道广场继续开展。同时,全县制度各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3月8日,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利用“2025年赏花节暨千桌万人磨盘宴”这一盛大的传统民族节日开展“节庆+普法”专项普法活动,县林草局本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参加了普法活动,宣传了林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讲解法律知识60余次。三是3月12日,在第47个植树节之际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县人民群众爱绿、植绿、护绿,掀起植树热潮,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建设美丽家园增添新绿。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袋等资料1800余份。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关注森林网、大美新平等拓宽宣传渠道,发布植树节主题推文,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义务植树的热情。四是4月3日,县林草局在县城小花园戏台前组织开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生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互动讲解、案例警示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及林草法律法规知识,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放了倡议书、防火知识手册、宣传袋等800余份,《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手册》300余册,接受群众林地使用、采伐审批等问题咨询80余人次。五是4月25日,县林草局在县城小花园广场开展主题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202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放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以及林草新品种申报和认定等宣传手册,讲解和解答了林草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当天共发放林草知识产权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讲解和解答50余次。六是5月19日在县城小花园参加新平县2025年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集中示范活动,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丰富多样的林草科技和绿色生态保护知识,活动现场设置了一系列图文并茂的展板展示了新平县境内珍稀野生动植物及保护知识、古茶树保护条例、林下魔芋栽培管理技术、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林草领域的科技知识,工作人员发放了一系列宣传资料,包括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林农复合经营技术、竹子栽培管理技术、核桃和油橄榄无人机施肥技术、晚实核桃疏密降冠促丰修剪技术、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技术、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陈氏苏铁保护知识、古茶树保护知识等实用林草知识的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折页。七是5月22日,在第25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县林草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和戛洒镇人民政府围绕今年的主题为“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在戛洒镇举行新平县“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集中活动,广泛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活动现场发放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新平境内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保护生物多样性》《了解生态安全 保护生态安全》《公民环境保护倡议书》等宣传手册、彩页和折页,宣传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平县生态环境现状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等。八是6月18日,县林草局利用街天群众集中、人员流动大等特点,在新平县城小花园戏台前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讲、答、送”四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林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九是7月2日,县林草局在县城小花园组织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活动。十是8月10日至13日期间开展2025年林业种苗普法宣传活动,县林草局组织6名工作人员出动2辆车,在3个集贸市场和5个生产经营苗圃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林木种子、苗木管理部分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十一是结合“新平县开展鸟类保护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网盾行动2025”等工作,开展长效普法宣传工作,在9月18日和19日连续两天在扬武中学、者竜中心校开展“美丽玉溪、守护有我”生态环保主题普法宣讲活动。同时县林草局充分利用候鸟迁徙期集中在戛洒江、漠沙镇、建兴乡老箐山等重点栖息地及者竜乡“千年鸟道”等关键区域,组织林业工作人员、护林员、村组干部及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巡护、宣传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设立保护标识标牌78块、悬挂宣传横幅142条,巡回检查鸟类栖息地4次,累计巡护超过671人次,对在栖息地活动人员开展劝导和宣传教育200余人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包括市场、集市、餐馆等重点场所进行集中巡查、宣传普法。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广播宣传200余次,覆盖群众超过20000人次;同时专门印刷制作图文并茂的“保护鸟类海报”3000余份,张贴到全县主要鸟类集中分布区、迁徙区、各乡镇主要街道、各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十二在9月23日县林草局积极参与了由县科协主办的集中科普宣传活动,结合全国科普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普法宣传,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科普与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0余人次。 (八)落实出庭应诉,积极办理“三书一函”工作建议。我局认真做好“三书一函”的整改落实答复工作。截至目前,收到2件检察意见书,其中1件已办结,另外一件正在办理中。 (九)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5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办理完成作出书面答复,并反馈至代表。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巩固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依法治林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方面有待加强,在开展宣传、执行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法治建设工作特色亮点不突出。 (三)对普法教育方法简单,灵活性不强,宣传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6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站位,深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工作有机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遵守执行,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宣传林草相关法律法规,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加大对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培养业务能力过硬的执法队伍,确保林草执法开展有序。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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