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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的通告 全县各族人民: 为有效消除林区林下可燃物累积带来的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障森林资源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及《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烧除时间 2026年1月1日0时至2月26日24时。具体实施时段将根据天气条件、审批情况等动态调整,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公布为准。 二、烧除范围 全县12个乡镇(街道)经审核批准的计划烧除区域。具体范围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辖区内通过公告栏、广播、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公布,请相关区域的单位和村(居)民密切关注。 三、组织实施 本次计划烧除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林草、应急、气象、公安、电力、广电、通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烧除作业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一)严守安全底线。坚决做到“0事故”,确保烧除过程安全可控,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二)明确核心目标。围绕“有效清除可燃物,杜绝跑火成灾”这一根本目标,确保计划烧除实施期间及后期不引发森林火情火灾。 (三)落实责任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级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做到“三个到位”,即监烧护烧人员配备到位、扑火机具设备配置到位、应急后勤保障到位,确保烧除现场有足够力量监控和处置突发情况。 (五)加强前期协调。落实“四个对接”。烧除实施前,组织单位必须主动同县林草局、电信、电力部门及林区内施工单位、周边村组进行沟通对接,明确保护措施,确保各类线路设施安全。同时,彻底清理烧除区域内无关人员和牲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六)严格执行“五不烧”。气象条件不适宜不烧(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上、风力三级及以上等);未经审批备案、方案不完善、人员组织不到位不烧;非组织实施单位或未经授权的人员、组织不得擅自点火;重要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烧;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不烧。 (七)推行精细化管理。落实“六个精准”,即气象研判精准、区域面积精准、审批备案精准、人员组成精准、全过程管理精准、信息发布精准。 四、注意事项与要求 (一)公告与预警。各实施单位将于烧除前至少24小时,在受影响区域进行显著公告。烧除期间可能产生局部烟雾,请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沿线居民妥善关好门窗,做好防护。 (二)交通与管制。计划烧除作业可能对部分林区道路进行临时短时管制,请公众理解和配合现场指挥。 (三)安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在计划烧除时段和区域周边擅自野外用火。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计划烧除实施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通信、电力线路、群众财产等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乡镇(街道)及村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与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对计划烧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规用火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请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7022215、12119)。 请勿随意在网络上发布、转载未经求证的相关视频、图片、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本次计划烧除工作,共同维护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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