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的通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1-29 17:01   点击率:59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的通告

 

全县各族人民:

为有效消除林区林下可燃物累积带来的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保障森林资源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及《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烧除时间

2026110时至22624时。具体实施时段将根据天气条件、审批情况等动态调整,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公布为准。

二、烧除范围

全县12个乡镇(街道)经审核批准的计划烧除区域。具体范围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辖区内通过公告栏、广播、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公布,请相关区域的单位和村(民密切关注。

三、组织实施

本次计划烧除工作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林、应急、气象、公安、电力、广电、通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烧除作业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一)严守安全底线。坚决做到0事故确保烧除过程安全可控,不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二)明确核心目标。围绕“有效清除可燃物,杜绝跑火成灾”这一根本目标,确保计划烧除实施期间及后期不引发森林火情火灾。

(三)落实责任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各级责任。

(四)强化保障措施。做到“三个到位”,即监烧护烧人员配备到位、扑火机具设备配置到位、应急后勤保障到位,确保烧除现场有足够力量监控和处置突发情况。

(五)加强前期协调。落实“四个对接”。烧除实施前,组织单位必须主动同县林草局、电信、电力部门及林区内施工单位、周边村组进行沟通对接,明确保护措施,确保各类线路设施安全。同时,彻底清理烧除区域内无关人员和牲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六)严格执行“五不烧”。气象条件不适宜不烧(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上、风力三级及以上等);未经审批备案、方案不完善、人员组织不到位不烧;非组织实施单位或未经授权的人员、组织不得擅自点火;重要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原则上不烧;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不烧。

(七)推行精细化管理。落实“六个精准”,即气象研判精准区域面积精准审批备案精准人员组成精准全过程管理精准信息发布精准。

四、注意事项与要求

(一)公告与预警。各实施单位将于烧除前至少24小时,在受影响区域进行显著公告。烧除期间可能产生局部烟雾,请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沿线居民妥善关好门窗,做好防护。

(二)交通与管制。计划烧除作业可能对部分林区道路进行临时短时管制,请公众理解和配合现场指挥。

(三)安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在计划烧除时段和区域周边擅自野外用火。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计划烧除实施过程中,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通信、电力线路、群众财产等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乡镇(街道)及村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与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对计划烧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规用火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请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702221512119)。

请勿随意在网络上发布、转载未经求证的相关视频、图片、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本次计划烧除工作,共同维护我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特此通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指挥部

                              202611

上一篇: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林木采伐许可证公示
下一篇:新化乡新化社区新化小组林木采伐伐前公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

" id="kpyfx_js_id_10000028" src="//fxsjcj.kaipuyun.cn/count/10000028/10000028.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