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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新平县2026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新林许准〔2026〕14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新平供电局: 你单位提交的新平县2026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申请及你单位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修改部分文件条款的通知》(财税〔2023〕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平县2026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临时占用戛洒镇平寨社区(平寨二组、平寨三组、平寨四组、硬寨六组)集体所有林地面积0.1098公顷。按用地类型统计:用材林地面积0.1004公顷;能源林地面积0.0094公顷。用途为施工便道。临时使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使用时间。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你单位应当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三、需采伐临时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四、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你单位应当按恢复方案及时组织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向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对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的林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林地归还林权所有者经营管理。 五、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强化监管和督促开展恢复,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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