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函〔2021〕116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新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按质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刀文高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文举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盛林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方增强 县委督查室正科级督查专员 肖 壹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吴建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枝兰 县商务局局长 李云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勇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定周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俊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余 祥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封云中 县财政局局长 李德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绍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成永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郭玉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邱发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雪艳 县审计局局长 范玉光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普鹏飞 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局长 周宗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普永云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姜建文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方 飞 县残联理事长 孙晓明 团县委书记 冯立英 县妇联主席 李红四 邮政新平分公司总经理 阮袁兵 电信新平分公司总经理 谢江涛 移动新平分公司总经理 谢文春 联通新平分公司总经理 张 福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新平支公司经理 普超俊 桂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朝斌 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侦伟 平甸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绍华 扬武镇人民政府镇长 肖国强 新化乡人民政府乡长 施瑞鸿 老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定权 戛洒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云山 水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涛 者竜乡人民政府乡长 彭 政 漠沙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杨世宏 建兴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柳金安 平掌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刘枝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家阳、李存会、梅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主要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具体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统筹推进示范项目的实施,研究制定项目方案、项目资金管理等办法,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日常管理高效运转。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处理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事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农村电商参与度,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出台扶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牵头召开项目推进会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负责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或审计举报窗口。 县商务局:负责规划和制定农村电商工作目标、措施,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写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协调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在网站上公开项目决策过程文件和扶持项目基本信息;开展电商行业数据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指导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工作,提升电商公共服务能力;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督促指导全县农村电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按期填报商务部相关系统信息;牵头做好项目建设招标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副产品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规范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组织发动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商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商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培育全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负责培育县域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溯源系统,引入5家以上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负责挖掘本地至少10个农特产品品牌并纳入区域公共品牌;负责规范组织推动全县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整合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指导农村电商工作并参与项目督查;配合县商务局制定电商富民工作措施,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农村商品供货及上行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价格行为监测,支持电商进农村重大项目建设。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加强电商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在县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专业,同时在其他相关专业开设电商课程;协助做好农村电商技术运用培训工作。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电商服务中心、站点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工作;推动全县电商大数据及云计算应用;负责引导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电商应用;负责引导电商企业积极申报实施科技项目,推动电商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工作并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会同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电商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配合有关部门引进电商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商应用;负责把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做好从业人员培训,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加快推动全县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交通畅通能力;指导物流资源和电商的对接,配合对全县快递物流行业进行整合,实现快递、物流上下行共同配送,达到提速降费要求。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乡村旅游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负责制定“旅游+电商”发展的措施,积极推动旅游产品上线销售,协调推动旅游景区景点电商服务站点或电商产品直供店建设,促进旅游业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全县旅游住宿、餐饮娱乐、农家乐等拓展电商业务,建立线上旅游综合服务平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电商“放管服”改革,为电商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农村电商企业(网店)诚信教育和网上监管;加强网销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加快推动农产品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工作;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监管工作;协助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服务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保障网销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商品上线销售的机制;建立抽查奖惩机制,设立快速检测点,提高本地经营主体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诚信意识;负责本地合作社或创业青年取得SC等许可认证。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引导、组织退伍军人踊跃参与电商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商企业(网店)的登记工作;负责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审批;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相关服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负责创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为电商企业或从业人员提供便利化的服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负责完善和创新电商行业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落实小微企业(电商)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完善电商发展金融政策,协调电商领域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电商产业发展的力度。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综合示范项目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县内媒体宣传报道项目建设情况、示范效应和先进典型,扩大综合示范项目的成果和影响,营造电商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我县电子商务、电商富民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被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采纳发布。 县总工会:负责引导各级工会和企业工会积极参与发展农村电商和消费帮扶。 县工商联:负责引导和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发展农村电商。 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协调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益农信息社”与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联动整合建设。 县残联:负责引导和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电商就业、创业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电商创业就业培训,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电商,培育电商生力军。 县妇联:负责引导、组织妇女踊跃参与电商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县委督查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县邮政公司:负责整合全县农村邮政快递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电商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物流成本,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公司:负责支持农村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网络、通信条件,为农村产品上行打好基础;负责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网络畅通;负责对接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业务入驻各站点;负责协助县工信局提升农村网络支持能力,提供电商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努力提升全县“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服务效率并降低成本。 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落实辖区范围内的乡村电子商务网点的选址和人员培训的组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的管理,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应用推广力度。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推动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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