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研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通〔2021〕24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工作推进情况,经新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我县4镇6乡124个行政村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调研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及对象 2022年4月19日起启动调研工作,涉及各乡镇,行政村下辖的合作社、选果厂、供应链基地、快递超市等具备经营基础的市场主体。 二、调研要求及内容 各乡镇,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此次基层调研工作,必须于4月18日18:00前完成基层调研动员会召开工作,并做好痕迹管理工作。基层调研范围:拟定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负责人基本信息、地址、平台账号、所在村的概况;拟定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概况、开展业务、发展方向、门头尺寸、背景尺寸、设备需求情况等。 三、调研人员 灼见电子商务(云南)有限公司(项目承办企业)工作人员,分2组同时开展工作。 附件: 1.调研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拟定时间安排表 2.调研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线路规划表 3.调研基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物流)相关标准 新平县人民政府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平县商务局代章) 2022年4月16日 

附件3:
基层调研相关标准 (一)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选址标准 1.位于乡镇街道集中商业区域,人流量大、人气旺、交通便利的位置。 2.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区域内必须有宽带、手机网络信号覆盖。 3.在具备资源整合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兴边富民项目服务站点、物流快递、供销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电信网点、商超、农资、粮油等较成熟的经营场所,空间充裕、且经营店主符合站长人选要求。 (二)行政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选址标准 1.行政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点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区域内必须有宽带、手机网络信号覆盖。 2.位于交通便利处,物流配送车辆能够到达服务点门前。 3.在具备资源整合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物流快递、供销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电信网点、商超、农资、粮油等经营场所,空间充裕、且经营店主符合站长人选要求的位置。 (三)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点负责人选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年龄18-4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有网购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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