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精心组织,着力推进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最根本的是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掌握全县GDP总量以及二、三产业的新变化,可以为宏观调控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更好的贯彻落实节能环保措施,把握二、三产业及企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的具体情况;为我县制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基础。 围绕这一重要意义,新平县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着力推进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等7个单位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10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的职能职责,全面负责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前,机构、办公地点人员及经费已全部落实。 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经济普查工作。一是认真承办在戛洒镇进行的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业专项试点工作。地毯式清查核实戛洒镇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确定试点普查对象,及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入户登记工作,为下一步正式普查登记积累宝贵的经验;二是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县人民政府安排布置了“四经普”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三是组织开展单位核查工作。根据《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单位核查加强基本单位数据质量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采用分专业核查、分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全部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先后完成了全县178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168户文化产业单位核查工作;四是及时组织开展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前期业务培训工作;五是全面完成了全县123个普查区和178个普查小区电子地图绘制工作;六是根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条件,选聘了181名普查指导员,189名普查员;七是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暨业务培训工作。8月24日组织全县123个村委会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各乡镇经普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县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250余人参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暨业务培训。全面进入地毯式入户清查,截至9月19日,全县共完成清查单位数2760户,完成清查单位总量4620户的59.7%,个体经营户清查了9100户,完成个体经营户清查总量14900户的64.1%。 三、加大督查指导,高质量完成清查工作。一是早安排、早谋划做好清查底册的搜集整理。搞清楚普查对象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8月中旬,县经普办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办、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的名录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确定了普查对象多种属性信息;二是扎实搞好培训,提高普查能力。县经普办对各乡镇(街道)经普办人员PAD操作培训,对移动终端管理系统、清查数据采集系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使各乡镇(街道)经普办人员进一步熟悉PAD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步骤; 三是深入清查现场,督办指导工作。近期,县经普办成立两个督导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逐一的解答,通过督查帮助指导各乡镇(街道)经普办工作,将单位清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力推进新平县四经普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县经普办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经普办每天报送一次进度,具体上报单位、个体户、无证个体户等清查进度,已完成的单位继续查漏补缺、抓好质量;未完成的单位进行标注,重点进行进度督促跟踪,做到不完成不松手,彻底将清查单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积极做好迎普工作。一方面按照市统计局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开展手持移动终端(PAD)数量清查摸底和分布工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登记和普查物资分发工作。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培训、会议等契机,向全县普查对象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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