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经济家底,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国性、系统性社会动员,涉及众多政府部门和全国各地区,覆盖数千万调查对象,需要动员数百万普查人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确保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认真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18〕5号)、《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经普办发〔2018〕30号)和《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玉溪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经普办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新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组织全县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在新时代背景下搞好经济普查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搞好经济普查对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部门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认识到肩上担负的重大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法普查,以求真务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普查工作,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为国家经济发展呈现真实准确的数据;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普查对象认识到经济普查有利于国家摸清经济发展状况、有利于经营主体未来发展,认识到依法接受普查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增强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和配合度;通过宣传动员,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在全社会形成了解、支持、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宣传动员的内容和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要增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宣传。 (一)大力宣传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掌握国家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科学性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宣传自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以来,我国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经济主体日益增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快速涌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摸清新时代中国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成果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全面摸清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等内容。宣传为提高普查效率、减轻普查负担、提升数据质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三)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宣传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树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者和普查对象依法普查的法治意识,严守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红线。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向普查对象宣传依法如实按时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宣传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曝光查实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准确填报普查资料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宣传各地普查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任务重、难度大。要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工作方法和经验,予以宣传报道,体现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科学性,有效指导各地区顺利推进普查工作。积极宣传普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普查工作者专业严谨、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赢得社会理解与认可。 三、宣传动员的阶段安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为三个阶段。要把握各个阶段不同的特点,根据各阶段工作内容与重点,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8年) 这一阶段以集中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以及依法普查为主,着重于国家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普查工作人员与普查对象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业务、会计、统计核算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和资料,增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视。做好清查阶段的宣传工作,为查清单位营造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通过陆续推进宣传活动,形成逐渐升温的预热效果,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扎实舆论基础。 (二)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2019年1-9月) 这一阶段以宣传依法普查和讲好普查故事为主,展现普查现场登记实况。大力宣传报道普查过程中各地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普查,宣传先进感人的普查人物、事迹和普查工作经验,宣传经济普查科学严谨以及普查人员敬业奉献。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 (三)普查数据发布及开发应用阶段(2019年10-12月) 这一阶段以发布主要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为主。通过发布公报、进行数据解读等专题宣传,展示经济普查取得的成果,宣传我县经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宣传转型升级取得的新进展以及新动能的新发展。 四、宣传动员的具体安排 (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宣传动员工作。适时召开本地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二)结合新平实际,积极参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策划制定各项重大活动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8-10月)、中国统计开放日(9月20日)、宣传月(2018年12月)、宣传周(2018年12月最后一周)系列宣传活动。在重要时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形式,集中力量分阶段开展大规模宣传动员。 1.策划“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的重要节点,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深入介绍经济普查活动,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2.做好经济普查宣传月及宣传周活动宣传。12月份,全国将统一开展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在最后一周(宣传周)集中开展各项活动,掀起经济普查宣传热潮,为即将开展的现场登记工作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三)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长流水、不断线”。新平广播电视台及新平网自9月下旬起,统一开设“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或专题网页,对新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长期宣传。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持续刊播经济普查标准时点倒计时、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片和广告片,对普查各项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追踪报道;及时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深入解读普查数据;加强评论力度,适时组织系列评论员文章;对经济普查知识进行普及性宣传,刊发短小精悍的经济普查知识问答;深入挖掘经济普查过程中的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报道感人事迹,展示普查人员求真务实、严谨专业、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根据具体情况,曝光不配合普查或者提供虚假数据的典型案例。 (四)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平台和行政资源的优势,确保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和同级普查机构及宣传部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平台和行政资源的优势,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本系统普查对象的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互联网、新媒体手段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政务平台、LED电子屏等进行融合报道,充分利用部门主办的网络、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户外广告和分众传媒等信息平台,制作宣传展板、宣传专栏、滚动字幕和发送公开信、宣传画、宣传品等宣传产品,制作动画、图解、H5等生动活泼的新媒体产品,广泛宣传普查知识、普查动态和普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传播政府声音,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一线普查员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作用,开展点对点宣传,引导、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积极支持配合普查,依法如实提供普查资料,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传播政府声音,切实提高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五)加强社会宣传,实现宣传动员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楼宇。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在主要街道、车站、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业务办理大厅、农村集镇和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办公楼宇设立大型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路旗、张贴宣传画或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经济普查标准时点和标语口号,或设置经济普查户外公益广告牌、旗杆灯箱广告和墙体广告;要协调、联系利用公交站牌广告、公交车身广告等进行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氛围,扩大普查影响。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创新宣传形式,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工作。如组织创作具有民族特色的经济普查宣传片、广告片和文艺作品,组织开展经济普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经普知识讲座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协调配合通信管理部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有关部门向广大手机用户和普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短信等。 四、宣传动员的组织机构 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由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成立新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及经普办有关人员组成,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明富 县统计局书记 副组长:段家伟 县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调查股股长 周宗林 县委宣传部媒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翠萍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李宇晨 县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谢寒 县文化广电和体育局文化股副股长 李长清 县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潘凤英 地方统计调查队副队长 李 强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 熊德龙 县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宇晨 县统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要参照以上组织形式,成立由宣传、统计部门联合组成的宣传组,将有宣传工作经验、熟悉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机构中,明确联络员,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工作,上下联动,保障各阶段普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五、宣传动员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党委宣传部要加强普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当地新闻单位深入宣传报道,与普查机构一起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创新形式。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按照新平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宣传工作实施细则和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制作生动有趣,满足人们兴趣点和阅读点的宣传产品,深入浅出地开展宣传,扩大经济普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采取适应新媒体新形势新特点的宣传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组织宣传动员。 (三)把握导向,注重效果。新闻单位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精心策划,始终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抓准宣传重点,抓好宣传形式,抓牢宣传平台,做好普查准备、现场登记、数据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经济普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客观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准确报道普查数据成果,发挥引导认识、提升配合、促进依法普查的宣传效果。加大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配合,讲好普查故事,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及时报送各阶段重要宣传活动工作简报和新闻稿件等有关宣传工作材料并报送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电子邮箱,形成上下一盘棋、全县齐动员的大宣传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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