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新平县贸易经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贸易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于预期。 一、市场销售有序恢复,各类消费商品销售额稳步回升。 2020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6004.4万元,比上年下降2.6%,排名居全市第二。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659748.3万元,比去年下降2.3%,其中城区消费品零售额458059.1万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6256.1万元,下降3.9%。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实现170235.6万元,比去年下降10.6%;商品零售实现615768.8万元,下降0.1%。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长2.85%。 二、各行各业有序恢复,批发行业支撑作用显著,2020年,除住宿和餐饮业外,其他两个行业均实现正增长。 第一、批发业景气稳定扩张。2020年批发业销售额完成726080.6万元,同比增长10%,排名居全市第二。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业单位共3户,完成全年销售额603250.8,占全行业的83.1%。 第二、零售业逐步回归常态。2020年零售业销售额完成742371万元,同比增长6.7%,排名居全市第三。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共14户,完成全年销售额135348.7万元,占全行业的18.2%。 第三、住宿业经营继续复苏。2020年住宿业营业额完成19735.4万元,同比下降14.2%,排名居全市第五。其中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共6户,完成全年营业额5330.4万元,占全行业的27%。 第四、餐饮业降幅逐步收窄。2020年餐饮业营业额完成134770.3万元,同比下降6.3%,排名居全市第四。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单位共10户,完成全年营业额6970.1万元,占全行业的5.2%。 2021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贸易业有望深入推进,新动能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显著增强,助力“十四五”良好开局。 (拟稿人:龚兆仙 审核人:左丽琼 签发人:左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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