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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平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202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挖潜力、求突破,夯基础、提质效,扎实有效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态势。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5.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2亿元,同比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99.9亿元,同比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145.9亿元,同比增长5.6%。 一、农业生产稳步增长 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2.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2%。其中:种植业产值49.9亿元,同比增长8.7%;林业产值6.0亿元,同比增长14.7%;畜牧业产值14.3亿元,同比下降12.0%;渔业产值0.3亿元,同比下降1.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2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0.4亿元,同比增长3.3%,拉动GDP增长0.6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力为13.4%。 二、工业生产稳中趋缓 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1%。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82.8亿元,同比增长3.2%,拉动GDP增长1.0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力为20.9%。 三、消费市场稳健运行 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9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215.0亿元、124.9亿元,增长11.1%、7.8%,分别实现增加值15.6亿元、26.4亿元,同比增长11.7%、7.6%,拉动GDP增长0.4和0.8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力为7.8%和17.4%;完成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4.6亿元、32.8亿元,增长11.3%、8.3%,分别实现增加值1.7亿元、8.6亿元,同比增长10.6 %、5.4%,拉动GDP增长均为0.1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力为1.6%和3.1%。 四、服务业发展稳中有降 1-11月,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错月指标)完成营业收入10.5亿元,同比下降15.8%,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同比增长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长6.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同比下降13.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20.4%,实现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21.0亿元,同比下降2.4%,下拉GDP0.2个百分点。 1-12月,全县完成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分别增长30.2%、4.3%、13.9%和6.5%,实现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32.6亿元,同比增长5.8%,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力为15.2%。 五、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 全县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长6.3%,民间投资增长10.0%,产业投资增长2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下降29.1%,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2.8%,第三产业投资同比下降16.8%。从房地产市场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77.7%,商品房销售面积49718平方米,同比增长14.5%。 总的来看,2025年全县经济顶压前行,实现平稳增长。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依然严峻复杂,需求端偏弱的矛盾仍然存在,经济持续向好的基础还需不断夯实。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注: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新平县地区生产总值272.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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