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平县2021年春节期间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室、门诊部等(以下简称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2月7日,在县防控指挥部的牵头组织下,县卫健局、县卫生监督局、县疾控中心、县医共体总院对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从现场督导检查结果来看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按照上级地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已安排发热哨点诊室建设项目的漠沙、扬武卫生院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不具备条件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卫生院严格预检分诊管理;依据“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对前来就诊人员进行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的排查和报告,各村卫生室每日 18:00向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报告,未发现的“零报告”,发现高风险人员时在1小时内进行电话报告;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和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防控工作指引、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新冠疫情排查功能和使用等的培训;卫生院均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医务人员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和排查要求,个人防护措施得到了严格的落实;村卫生室(包括个体诊所)按照接诊十须知的要求,对进入卫生室的就诊人员严格就诊管理,详细问清旅居接触史,高风险人员及时上报转诊,对有症状和返乡人员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卫生院完成检测,按工作要求完成诊室消毒,规范处置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各卫生院已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办理“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株准运证书”,样本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条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安排专人专车进行运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专班,公布了单位的值班电话,有1名院领导带班,统筹安排可疑患者核酸采样、送检以及转运,有专人负责接收村卫生室的报送信息,按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督导检查中,我们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村卫生室的电脑使用年限过长(10年以上),系统配置过低,在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时不容易登录,严重影响村级就诊信息日报工作,其他业务工作系统也同样难登录。二是村卫生室村医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新冠疫情排查功能和使用不熟悉,现场抽查新化乡新甸村卫生室村医,村医不会使用,反应乡卫生院还没有开展培训,嘎洒镇新寨村卫生室、老厂乡保和村卫生室录入就诊信息不及时。三是乡村两级落实就诊管理不严格,对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没有严格查验个人“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嘎洒卫生院、大红山综合门诊部、老厂乡卫生院均有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未戴口罩人员,特别是嘎洒朱家伟内科诊所1名医生没有穿工作服、戴口罩,1名护士没有戴口罩。四是消毒管理落实不认真,嘎洒镇新寨村卫生室消毒记录、医疗废物登记不及时,只登记到2020年12月25日;嘎洒朱家伟内科诊所配剂室操作台面不整洁,摆放着已经使用过的注射器、安培瓶等,开启后的碘伏、酒精没有标注相关信息;老厂乡保和村卫生室紫外线灯设置不规范,灯光离消毒面超过2米的有效范围。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检查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答和建议,能现场整改的按照规范和标准及时整改完善,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求科学制定方案和措施尽快完成,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督导检查人员会将问题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关键、最紧要的关头,来不得半点马虎、不得有半点侥幸,通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前哨”作用,提高了对传染病患者的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了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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