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县城临时大型接种点应急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新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县城临时大型接种点应急接种实施方案》已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5月12日 新平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县城临时大型接种点应急接种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方案》、《云南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在确保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为积极扎实有序组织做好新平县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平甸乡及县直机关单位18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临时设置的大型接种点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过程中安全、有序和高效实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临时大型接种点设置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加强宣传动员,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接种,提高接种意愿,确保辖区内目标人群,不漏一人、不漏一户,做到“应接尽接”。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疫苗及接种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 (二)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在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加强全流程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县城区临时大型接种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和高效的实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成立体育馆临时接种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仕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蒋建蓉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丽 县政府督查专员 成 员:余 祥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俊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朱 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封云中 县财政局局长 郭玉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 娟 县医保局局长 普超俊 桂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朝斌 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胡侦伟 平甸乡乡长 普 跃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龚琦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魏振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普红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波 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刘晓冬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陈志强 县人民医院院长 自福周 县中医医院院长 马子程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将临时接种点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综合组,组织动员组,宣传工作组,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组,疫苗接种工作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工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负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 组 长:龚琦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杜昱葶 县政府办工作人员 郭 丽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综合股股长 王文仙 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 王丽芳 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联络员:郭 丽 联系电话:17387771549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证接种工作顺利开展。 2.组织动员组组 长:李 丽 县政府督查专员成 员:何 猛 桂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航 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兆雄 平甸乡武装部部长 桂山街道联络员:周兴葵 联系电话:13887788760 古城街道联络员:史 薇 联系电话:13987711808 平甸乡联络员 :龚丽仙 联系电话:13887709268 工作职责:多渠道、立体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疫苗接种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并有序组织目标人群进行疫苗接种,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到“应接尽接”。3.疫苗接种工作组 组 长:陈志强 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刘家会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海民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子程 县妇幼保健院主任 殷文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刘家会 联系电话:1808779221 工作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具体实施,包括健康筛查、告知登记、疫苗接种、留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等;协调处理疫苗接种产生的医疗废物;协调解决新冠疫苗接种所需医用物资。4.疫苗供应、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工作组 组长:刘晓冬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员:普建芬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任 张梦雨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 马新蓉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 李洪峰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工作人员 联系人:普建芬 联系电话:13887703200 工作职责:保证疫苗运输安全;做好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业务培训。 5.医疗保障组组 长:魏振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成 员:龚家云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综合股股长 刘平伟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何海民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期间医疗救治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普红文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丁洋波 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方海忠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陈绍林 县卫生健康局规划财务股股长 秦宇昆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刁 洋 医共体后勤保障中心 联系人:刁 洋 联系电话:13577725454 工作职责:负责接种场所布置、管理、运行、后勤保障及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7.宣传工作组 组 长:周宗林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晓龙 县卫生健康局公卫股工作人员 鲁加文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 杨 瑜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工作人员 刘永芬 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晓龙 联系电话:13887764164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众相关知识科普工作,正面宣传我国产灭活疫苗在技术、安全性、有效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优势 特点,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科学认识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和偶合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 8.安全保障工作组 组 长:朱 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志芬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白华先 桂山街道派出所工作人员 联络员:白华先 联系电话:15008892989 工作职责:做好接种点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监督检查工作组 组 长:饶 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波 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成 员:何建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股股长 裴东萍 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熊家荣 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联系人:裴东萍 联系电话:15188150040 工作职责: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负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四、接种点设置(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选择新平县体育馆作为临时接种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临时大型接种点设置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县卫生监督局、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接种场所进行指导、验收,验收合格予以审批,并报玉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新平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二)临时接种点必须做到“八有”,即:接种人员有接种资质、有符合要求的冷链设备、有二级以上医院派出的急诊急救人员现场值守、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接种现场有救护车、接种场地有醒目接种标识、有行政负责人、有药品监管人员。 (三)临时接种点标示工作流程,按照健康筛查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离场的先后顺序合理布局,导向标识明显,不同功能分区间应分隔清晰,确保受种者按引导标识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同时设置1米线,保持距离。 (四)接种点配备具有正常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设备、设施,可通过计算机录入,上报疫苗接种个案相关信息。各接种点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防信息泄露。 (五)接种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有足够的面积摆放冷链设备、治疗盘、医用酒精、消毒棉签、污物桶、接种器材、急救物品及器械(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注射器、1:1000肾上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和氧气袋等),并能够保证接种人员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六)体育馆临时接种点确定接种台10个,安排专人维持好现场秩序,避免多人同时在同一接种室接种。 (七)合理设置通道。临时接种点进出通道分开,并设置醒目导引标识。在接种点门口设置导医服务,落实对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临时接种点现场准备 (一)接种人员准备 1.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医师或护士资格,并经过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的新冠疫苗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院内感染预防、疫苗接种免疫程序和操作实施等,接种人员应当能够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熟练掌握疫苗接种年龄、间隔时间、接种途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适应症、禁忌症、一般反应的表现和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预防接种资质后方可开展接种工作。接种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不带病上班。 2.体育馆临时接种点各工作区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工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的,请涉及单位在不影响接种工作的前提下报临时接种点点长及各组组长同意后进行人员更替。 (二)接种场所准备 1.加强接种场所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接种日上、下午接种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至少1小时,使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等人体常接触区域和物体进行消毒,作用时间为3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2次,电脑键盘、鼠标等也可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情况应及时记录。 2.配备手卫生设施。接种点要配备足够的免洗手消毒剂,以便受种者及监护人进行手卫生。 3.做好废弃口罩处理。接种点要提供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 (三)医疗救治准备 县人民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对口负责责任区域内接种点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急诊急救人员(一医两护)现场值守,现场有急救药物和器械、有救护车。对于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后续急救处置的,医疗救治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将病人快速转运至医院或急诊室救治。急救药物和器械需加强保管,并做好定期检查核对。 (四)物资准备 1.空气消毒机:由新平县人民医院提供3台,县中医医院提供2台; 2.血压计:由新平县人民医院提供6台,县中医医院提供3台,县妇幼保健院提供1台;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5台; 3.体温枪:共需20支,由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4.治疗车:由新平县人民医院提供6张,县中医医院提供3张,县妇幼保健院提供1张; 5.急救车辆、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及各工作区所需医用物资(棉签、酒精、注射器、锐器盒、医疗废物袋、医疗垃圾桶、免洗手消毒剂等):由新平县人民医院协调解决; 6.冷链设施:冷藏包10个,由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调解决;医用冰箱2台,由后勤保障组协调解决; 7.其他物资(包括笔、印泥、电池、A4纸、登记台账、碳粉、订书机、订书针、纸杯、收纳箱、毛巾、生活垃圾桶、垃圾袋等)由后勤保障组协调解决。 六、接种现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和安排,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技术指导、宣传、监督检查、后勤保障等小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做好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物资调用等工作。 (二)人员防护 1.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现场实施专业工作人员执行一级防护,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不带病上岗。严格执行手卫生。 2.受种者进出接种点全过程均须佩戴口罩,尽量保持1米线距离。 (三)接种实施 1.体检与登记 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负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测量体温,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受种者要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疫苗信息告知、疫苗接种告知和知情同意书签署工作等。 2.接种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接种实施前接种人员要做好“三查七对一验证”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确保接种工作环节不减、标准不降,杜绝接种差错发生,特别要严格掌握接种年龄范围和接种禁忌症。接种后向受种者出具接种凭证。 3.留观 留观区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临床急救医生值守,受种者完成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留观期间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组织救治,按照现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要求及时进行调查、鉴定、处理和报告。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要求,妥善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医疗机构等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急救、报告、调查诊断、鉴定等相关工作。
(来源:新平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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