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第2剂次接种 对象排查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06-17 00:06   点击率:37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精准掌握接种情况,严格控制二针脱失率,确保627日完成省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实行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辖区内已经接种第1剂次目标人群的组织发动工作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各乡镇(街道)指挥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保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接种任务。

二、排查要求

(一)排查对象:本辖区内已接种第1剂,但在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接种第2剂的居民。

(二)人员排查遵循属地管理、行业配合的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本单位负责进行登记统计(包含编外人员),其余人员由乡镇负责登记统计。

(三)填表说明:

1.短期流动人员是指以前临时到我县办事或暂住,在我县接种第1剂新冠疫苗后回户籍地,目前不能返回我县接种的人员;

2.外流人员是指接种第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后流动到外地务工、读书等,不能回来接种的人员;

3.县外接种人员是指在我县接种第1剂新冠疫苗后,在外省、外地已经完成第2剂次接种的人员;

4.自称接种禁忌症人员是指接种过第1剂次新冠疫苗的人员在通知接种第2剂时处于生病、怀孕等情况的人员,以实际情况或医院出具的证明为准。

5.对不能如期进行接种的,要详细注明不能进行第2剂次接种的原因;如因生病、暂时外出等。

三、上报要求

每天接种工作结束后将当天接种情况报至卫生健康局郭丽OA邮箱,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次晨8点。 

 

 

新平县委县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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