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接种任务,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及《玉溪市2021年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下半年接种工作已全面推开,接种任务将更加艰巨。但还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准、责任不明等现象。为使疫苗接种对象排查工作落实落细,稳妥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完成省、市下达下半年接种目标任务,现就接种对象精准摸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对象要求 (一)排查对象。本次排查对象为全县辖区12岁及以上所有户籍人口及县外流入常住人口。 (二)排查方法。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方式再次对辖区内目标人群进一步精准排查。已接种人员要通过核对名单、查看接种信息等为依据;接种禁忌人员要有相关证明,不得仅凭电话、口头报告等核实。 (三)排查时间。即日起至7月26日。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附件认真梳理统计表及名册,于7月26日18:00前将统计表及名册通过OA 邮箱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局王文仙OA邮箱),禁止通过QQ、微信报送。 二、排查要求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继续将疫苗接种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疫情防控的核心工作,严格落实疫苗接种党委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压紧压实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各方责任,坚持“边接种边排查,边排查边接种”,持续精准排查目标人群。教育体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12-17岁在籍学生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发动等工作,负责全县在籍学生(包括小学、中学、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的排查登记(附件1和附件2);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在县外就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未继续上学的未成年人的排查登记及18岁以上新冠疫苗未接种人群的排查登记(附件3及附件4);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12-17岁在县外就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未继续上学的未成年子女的排查登记(附件3);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本系统及所属行业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再排查(重点行业部门责任清单见附件5),做到应接尽接。 (二)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收集汇总统计报表及名册,并做好审核工作,按要求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别对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新冠疫苗未接种名册随机抽查10人核实未接种原因,真实性小于80%的返回重新排查。 三、加强接种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疫情的重要性;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确保按时完成接种工作。
(来源:新平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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