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共场所报告疫情信息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1-08-13 00:08   点击率:14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鉴于各公共场所在发现红黄码人员后不能按规范途径上报信息,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可能,现结合我县实际,制作了公共场所报告疫情信息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上报流程及规范。请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熟知,并按以下职责进行宣传告知: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集贸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各车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三星级以下住所场所、理发店等场所,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商场(超市)、加油站,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景区、三星级以上酒店、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影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行业的“公共场所报告疫情信息流程图”张贴告知工作,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疫情信息报告流程,发现疫情信息及时报告。

附件 公共场所报告疫情信息流程图(定).pdf

 

新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新平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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